> 爱,或可燃烧,或可耐久,两者不可共存。
在燃烧和耐久之间,我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所以我守着的,是她的亲情,也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爱情。
九九曾对我说,钱浅这个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要么前进一步把彼此都烧得体无完肤,要么退后到连朋友都做不得的位置,她的心思里,容不得一点隔阂。
所以九九从来不对初初与钱浅的再续前缘抱任何希望,对于钱浅来说,就算初初没有那么任性,就算她回来后两个人抛开一切在一起了,定也不可能长久。
钱浅,总是太偏执。
可是我那么无怨无悔的爱着她的偏执,爱到可以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哪怕是丢掉自己的命,也在所不惜。
我总是希望可以给她最好最完善的保护,可以让她快快乐乐的生活成长,不受伤害,可是她每一次受伤,我却都只能无奈地站在一边看着,丝毫无能为力。
她太骄傲,太强势,把最脆弱的地方全都暴露给了我,我便只能做一个永远的倾听者。
她爱的人,她永远不可能让对方看到她的弱点。
她总是太好强。
好强的女人啊,脆弱起来往往弱得一塌糊涂,可是一旦坚强起来,便谁也不可能留的住。
所以,她走了,走得头也不回毫无余地。
昨天路路找我喝酒,顺便的,把其他人也都叫到了一起。
自从钱浅走,我们这些人基本就再没有聚到一起玩闹过。
在三十六度半,灯火氤氲,舞台上的歌手唱着伤感的歌,听着听着,不觉的,我也跟着开始伤感。
我觉得我这辈子把所有的伤感都留给钱浅了,也只有钱浅才能让我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伤感吧?
出来混这么久,谁不知道我肖慰是个爷,是个没心没肺心狠手辣的爷?
可是钱浅不知道。
在钱浅面前,我永远只是她的肖儿,一个单纯的花花公子,一个有点贫,有点无赖,又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肖儿。
其实这样,很好。
路路突然说,都这么久了,也不知道钱浅怎么样了,给她发了那么多封邮件,她一次也没回。
当路路这么说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看了初初一眼。
初初摩挲着酒杯,嘴角含笑,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
过了好半天,他突然开口,“不回你邮件,这才是钱浅的风格,她哪次走不是一走就杳无消息?”
路路笑,“看不出来,原来最了解她的,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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