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
人真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人的记忆更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瞧,我可以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可以记起那时候他穿着什么衣服,什么表情,什么动作,可却死都记不起自己的确切年龄,只记得恍惚中好像是初夏的样子,那天下雨。
我妈和方初的妈妈是死党,很要好的那种,感情维持了二十几年依旧要好,于是那天阿姨见到我后便笑着捏我的脸说,路路,以后也要和我们家初初一直做好朋友知道吗?
小孩子知道什么呢?
一直做好朋友?一直是多久?鬼知道。
可我却是真的挺喜欢方初的。
因为他漂亮,干净,超过我们幼儿园里的任何一个。
我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后来我想,这些年我之所以会一直和初初关系这么好,也是因为他长得够漂亮吧?
也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我和初初性子说不出的像,一样爱玩,一样不知天高地厚,一样骄傲不可一世。
不过有一点,初初要比我任性。
他始终像个长不大的大孩子。
是阿姨把他宠坏了,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不任性,是没有道理的。
我也任性,不过我比他强,我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任性,什么时候不可以。
不过任性这个毛病在初初身上,也是要被人当做优点的吧?就算是那些被他追了又甩的女孩子,即便不甘,也没有一个会觉得他性子不好。
在她们眼里,初初是完美无瑕高贵不可替代的王子。
他王子的不可一世。
如果不曾遇到钱浅,他应该会一直不可一世下去吧?谁知道呢?每个人的一生中也许都是要遇到一个克星的,不是钱浅,也会有钱深。
刚上大学没多久,有一天他突然问我,“路路,你觉得钱浅怎么样?”
我没反应过来,“啊?”
方初根本没指望我答,微微挑着嘴角,懒洋洋地靠在椅子里,“我觉得她太骄傲了,我还没见过比我还骄傲的人,有点意思。”
我反应过来,“钱浅骄傲?初初你发烧吧?哪只眼睛看到人家骄傲了?我觉得她挺好的,就是好像没什么情绪。”
初初叫,“那还叫不骄傲?连个正眼都不看我。”
我笑,他这是心里不平衡了,都是被那些女孩子给惯的。
我猜他是又要行动了。
结果果真不出我所料,没有几天,他便进了广播室,和浅浅做起同事,而且没事就去缠着人家。
方初缠人,也是有手段的,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