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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欲睡,脑海里浮现出了五年前的一件往事,那件事是我人生的转折点。那时我才十五岁,我老爹还是K市的市长,但是我家那个时期的生活条件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是贫困户,没办法,谁让我爹是个两袖清风、清廉如水的父母官啊。
当时我所就读的高中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有些无管紧要的东西我会很快将其淡忘掉的。K市是个繁华的沿海城市,国内大量的进出口物资都在这里流动,那一年走私非常的严重,导致了许多家工厂企业倒闭,直接令K市的人均收入下跌的好几个百分点,老百姓更是怨声漫天飞,那些国家政治的事情我一个小孩子是搞不清楚的,我只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父亲的错,在我的心里父亲是个好官。
我同班有个孩子绰号“小霸王”,同龄人里没有人不怕他,当然除了我之外。有一天放学他带着七八个小混混将我堵在了校门口,借口我老爸是个大贪官今天要揍死我这个贪官的儿子。我火冒三丈,不等他们先出手我就给了那“小霸王”一拳,后果可想而知,我被那一群人踩的失去了知觉,昏迷了过去。
后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旁坐了一位身体魁梧的跟熊一样的陌生中年人,那中年人带了个墨镜满脸凶神恶煞。我怕死了,还以为自己是被绑架了。后来那中年人称自己是“狼叔”,说是他驱散了那些小混混救了我。还说我昏迷的时候嘴里一直嚷嚷着“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是个当杀手的好苗子。
狼叔要我跟他学本事,我当时只想着要回家死活不愿意。狼叔说你如果肯跟我学做当杀手我什么都答应你。我一气之下说我要“小霸王”死。结果第二天他就笑嘻嘻的提溜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甩在了我面前,我两眼发直,看着那红色的液体在脚下缓缓的蜿蜒流淌,心里不知道是震撼、恐惧还是兴奋,那时我才知道人的命真的好脆弱。
我答应了留在狼叔身边,反正我讨厌去学校。一年的时间里,除了一些体能上的训练之外最多的就是一些杀人的技巧与心态。
杀手必读手册,第四条:杀手无从选择要杀的人是恶是善。
这一点从人类的道德观来看,是一种罪恶,但这是我的工作。难道医院里因为你交不出医疗费,就会宣扬人道主义救你性命吗?不会!难道你杀了一个无恶不做、最该万死的人,为民除害就会逃避法律的制裁吗?也不会!这个世界好与坏、对与错的界限已经变的很模糊了,我没有后悔选择这个职业。狼叔说当你杀坏人的时候,就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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