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沾不上美的边。”
“可是身为有法力的你就该有法子化不可能为可能啊,你的上帝没有教你这一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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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撒旦王,不是上帝。”他纠正:“还有,你们有句人话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眼前倒是可以改成:荼靡难为无颜之女作嫁。”入境随俗的关系吧,荼靡觉得自己突然有学问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对子来了。
颜茴也不客气地反驳那个眼前看来渐渐不怎么可怕的恶魔:“以商业理论而言,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不但没信心还诸多挑剔,又怎么能去说服买主下订单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优点呀!”
“如果你的优点有特别之处,你以为我出现在你面前干嘛?”荼靡顶了回去,还兀自喝着奶昔。老实说,数百年不曾来到人间,人类对吃的东西贡献还真不少,即使恶魔是不必靠人类食物来充饥,但有好吃的东西,“浅尝”一下也不错。正兀自兴高采烈地啜饮奶昔,猛地,两“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时他被当成摇铃似的摇晃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显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谋杀”一只恶魔,还迳自低叫:
“喂,喂,快看快看,那个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个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终于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让犬牙伸长十倍,准确地咬了脖子上那两只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你要死啦!杀死恶魔是要被丢到地核去关的。”
颜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没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下谋杀案,一迳儿指着门口:
“快看,快看,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颈子上长着一颗白色马头的男人吗?这女人喜欢的居然是牛头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过去。哪裹有马头?就一个穿着白色服装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台湾没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这个王子又是哪一个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个形容词,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饭碗。”颜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疑样,与速食店内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对门口那位“王子”大发电波。
呵,人类的“俊男”是这种德行啊?
别说不及撒旦王的亿兆分之一了,连替他荼靡提鞋都不称头。是这个女人的眼光有问题,还是台湾没有一个能看的男人?他不禁要用力研究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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