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程肴也看得出来,她这个人其实极其冷淡,这种冷淡不是说做出样子来装酷扮清高,而是冷淡到懒得理你,因此她对自己的热情开朗总让他觉得有些不真实。程肴也曾怀疑过她是否对自己有什么不良企图,可仔细一想,自己身上还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觊觎的而且她对自己也是坦荡荡,虽说有时候性子里有些小任性和小霸道,但人无完人,这些对于一个看起来家庭条件优越、生活顺风顺水的女孩子来说还真算不上什么大缺点。
最让程肴觉得这个朋友可交的原因是她从不曾因为自己的外貌而对自己露出一副嫌弃厌恶的模样,这对于一个本身长的十分出众漂亮的女生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程肴从没因自己的肥胖而有半点自卑自贱,但在这个以貌取人的时代,他的确因为肥胖这个原因而失去了许多机会,在这个不谈恋爱就白上四年大学的社会里,程肴一个女朋友也没交到就是最好的证明。很多女生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再也没有探索下去的了,即使他脑子里可能装着金子,但他如果没有面子,她们也会照样fire他。
所以唐修谨能以朋友的态度待他让他觉得这个人可交,而且,她也毫不保留的把自己介绍给她的好朋友,丝毫不会因自己的长相拿不出手而羞于承认认识自己。
对于她提出的关于三百万的提议,程肴其实一点把握也没有,更是不明白她对自己的信任从何而来。可是看着她那副信心十足的模样却还是让程肴动心不已,没有人不渴望成功,他亦不例外,对于她对他全然的信任,他即觉得压力十足,又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无穷动力。
晨间时分和傍晚时分是小绅士最喜欢的时候了,因为自家主人向来早间晨练、晚间散步,这个时候也是它的难得可贵的放风时间。
唐修谨其实是不喜欢天天放绅士出来玩的,到不是嫌它乱跑或咬人,而是每一次它出来回去自己都要给它洗一次澡,这对唐修谨这个懒人来说真算的上是一项折磨了,她到是有心给绅士穿上鞋子和衣服,又觉得那样它会不舒服,这狗毕竟不是人,它不是穿衣服的料啊!
因此,每次出来绅士的欢快和唐修谨的懒洋洋都成了强烈的对比。
别看绅士只是只杂交狼狗,但它的狗缘还不错,一出来,准能找到伙伴一起玩,所以唐修谨一般也不管它,只到要回家了才去找它。
“咳!”唐修谨站在广场边上认真的看着一群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飘着鬼步舞,身边突然响起了用力的咳嗽声。
回头一看,是陈老。
“陈爷爷。”唐修谨笑,有些讨好和谄媚,毕竟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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