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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就是按着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们把这一人间的通则加于神灵身上,便成为祭祀的心理动因。所以,祭祀从本质上说,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是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
大千世界,祭礼繁杂。环境和民族的不同,构成了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纵观中国历代各民族的祭祀,可谓千姿百态,异彩纷呈,它吸引我们探骊得珠。
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们思维简单,富于幻想,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人类对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觉梦境,也是难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后其灵魂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人的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也使人们的祭祀对象繁多。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儒教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祇。儒教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其他宗教里的天界神灵主要有天神、日神、月神、星神、雷神、雨神和风云诸神。地界神灵主要有社神、山神、水神、石神、火神及动植物诸神,它们源于大地,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人界神灵种类繁多,主要有祖先神、圣贤神,行业神、起居器物神等等,它们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关联,享受了最多的祭品。
祭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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