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砍去》。
其实我不会唱大刀那首歌,就凭自己的想象编了些歌词和旋律。我喜欢这首歌的名字,喜欢那种喜庆的畅快淋漓。我哼歌的时候梨花就喵喵叫着应和,不知道她心里会不会把歌名改成大刀向坏狗头上砍去,总之一副陶醉的受用模样。一俗人一俗猫,幸好选的歌不俗,否则我们就是吉祥的三叔了。
冬到夏只是一转眼的事,梨花在小区里依然保持着第一胖猫的称号,情事绯闻不断,堪称猫界八卦女王。而七月盛夏终于来临时,我经不住某人再三劝说,同意暂时搬离旧宅去避暑。对于宅女来说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熟悉街区超市的每一个员工,这里的面馆、菜馆、水果摊子甚至书报亭的每一个人。每天黄昏散步时和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哪怕身上忘记带钱也可以赊账带回任何想买的东西。我热爱这里美好而庸俗的生活,这种真实的小幸福总能将我从另一个世界的天马行空中拉回来,安全着陆。
下定决心以后,拜托了邻居王阿姨和莹MM帮我照看梨花,并且对好心的门卫大叔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让附近理发店的红毛狗混进小区来。梨花一直对他抱有高度的警惕和敌意。此狗原本是一条标准黑狗,夏天到来时身上被剃光了毛,只留了狗头附近的一圈毛并染成了红色,愈发流里流气。门卫大叔保证绝对不让红毛狗混进小区,还答应我跟其他保安也打招呼。大概难得有人拜托大叔什么事情,大叔点头答应时还握了一下拳,表达他坚定的决心和信念。
搬家那天带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些书、电脑和衣服。我给梨花一家子放了好多食物,希望在她们猛吃的时候我能趁机偷偷溜走。但是往后备箱里塞东西时还是被梨花发现了,她从食物边一路小跑到我身边坐下,仰起脸静静看着我,好像在问我想干嘛。
我无言以对。
此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时常回忆起那个黄昏的情景。普希金曾在诗中感叹“但愿你我从未相识”,这种深流的暗涌却以决绝的姿态出现,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车子缓缓启动时,我望了梨花最后一眼,决心体面冷静的离开。当我缩在椅子上吁了口气时,某人淡淡说了一句:她追上来了。
先是在后视镜里,我看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一路小跑、颠颠跟随的样子。当我打开车窗探出头去,看到她愈发惶急的神情,几乎是狂奔着,绝望而奋力的追逐着汽车。
我曾经无数次从这里上车出去吃饭,购物,会友,她从来没有追过。她只是懒懒的看我一眼(如果当时她恰好在停车位附近玩耍的话),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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