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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把她的档案从莫氏人才资料库里抽走,表示罗蓝今生不会有机会成为莫氏的员工,不会成为他的下属。她的资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儿,她在台湾的永久住址与电话,他当然知晓。
他打电话到她家里,虽然知道她人可能在台湾,却不确定她会不会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运气了。而他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她在,电话很快转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讶异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电话,然后大大震惊于他现在人在台湾、在台北、在离她家不到十分钟的地方。这怎么可能?!所以她跳起来大叫,匆匆问明他的所在位置后,没多久立即飙到他面前来。
好可爱。车可爱,人也可爱。
她开着一辆时下最受女性青睐的流行车种出现在他眼前,这款可爱造型的迷你小车,有个昵称叫做「小march」,它的颜色也是目前最为抢手的粉红色。虽然内装配备不能说很优,坐起来也颠得很,但全台湾的女生却爱死它了。从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车子也不再只是用来交通的车子,而挤身为流行性消费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销莫过于此。
「快上来,这里不能停车太久。」罗蓝打开他这边的车门对他叫着。
莫靖远也很想马上坐进去,但有点困难,因为车子里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满了东西,不是外套就是书,还有一些笔记本与笔杂放,他找不到地方窝进去。
罗蓝终于察觉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来,东西全往后头一丢作数。
「这是妳的车?」
「嗯。我二十一岁生日时,外公外婆买来送我的,但那时候我在南非,家人觉得我不听话,所以没让我知道有这个生日礼物,这次回来才知道的。」
「我不记得妳的房间曾经凌乱过。」所以难以理解她会把车子弄得这么乱的原因,罗蓝咭咭一笑,「这样很方便,想要看什么书随时都有得看,」
「只是这样?」
「还有就是不想让不熟的人说要搭便车。」对,她就是故意的。这习惯在南非就养成了,那时她每次开着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车进城去采买东西时,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为很帅的年轻人问也不问的跳上她的车,说是要搭使车,然后就不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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