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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只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可以配得上她。
他是那样的在乎她……
信纸轻而薄,但此刻落在叶梨若的手中,却感到沉甸甸的。
吉他在手中弹奏,耳边是隆隆的音乐声,眼中是昏暗的灯光。
这间乌烟瘴气的酒吧,在夏天的夜里显得特别炎热。
从前父亲就是在这儿演唱,在这儿认识了母亲,如今他又回到盛满童年记忆的地方,但却物是人非。
老板换了人,昔日的酒保和服务生也换了一批人了,虽然感到有些落寞,但没人认识他,也是好的。
这样,他就可以冒充一个不得志的流浪歌手,像父亲那样在这儿演唱。
唱的,还是从前父亲写的歌。
这些歌,父亲临终前曾嘱咐他把乐谱烧毁,但在担任“傅氏”总经理的那段日子,他却把乐谱卖给了世界最大的唱片公司,由当今最走红的乐团演唱它们。
於是,这些默默无闻的歌曲,一夕之间登上了摇滚乐的排行榜冠军的宝座。
父亲如果知道有这一天,想必会很开心吧?
他终於证明了父亲并非没有才华,只不过,没遇上好机会罢了。
喝下一杯啤酒,费阙伽继续弹奏手中的吉他。
酒有些烧喉,让他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也格外迷人。
不在乎周围是否有掌声,也不在乎一夜的酬谢劳有多少,沉浸在这间小小的酒吧里,只是为了让一颗受伤的心得到暂时的宁静。
他知道丢掉总经理的身分,充当一个小歌手,是很没有出息的事。
但就算再有出息又怎么样呢?
这两年,他全力打拚,挤身上流社会、拚命挣钱,一切都是为了她,却万万没有想过,到头来,在她的眼里,他仍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曾经过用女孩子的钱,难道就是永远也无法饶恕的罪过?
他恨自己曾经走错了堕落的一步,更恨自己无法向她坦言他是私生子的事。
“费,那边有位小姐想请你喝杯酒。”店经理走过来对他说。
自从他在这儿演唱之后,无论穿著有多不体面,胡子再长、头发再乱,总会有小姐请他喝酒。
他不是男公关,自尊心让他一再拒绝,可老板却说,如果他再拒绝,以后就不用再来了。
丢掉一份工作无所谓,但这里是父亲曾工作过的地方,他著实舍不得。
於是,他不得不铁青著脸走过去,仰头喝尽一杯酒,一声不吭,让那些小姐们觉得他这个人无趣,久而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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