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他在做菜的时候,那一举手一投足所带给她的感动与幸福的味道。
对她而言,这样可以为心爱的女子做菜的男人,是世界上最有男人味的男人,只不过,她不是他心爱的女子,甚至只能是个过客。
胃还是闷闷的疼著,可是她不想说,怕破坏了这一夜她难得得来的幸福,要是他知道她犯胃疼,他现在就不会在厨房里为她做饭做菜,而是直接开车下山把她载到医院去报到。
呵,天知道她的胃是不是被这个大名厨给宠坏了,自从住进这里以后,除了他煮的东西,她根本毫无胃口。
所以,她今天一整天只吃了早餐,午餐和晚餐呢?真正下肚的就只有咖啡和奶茶——那种混著浓浓不甘又不醇的奶味的咖啡奶茶,闹胃疼对她来说已然是上天对她的恩赐了,幸好没拉肚子。
可笑得很,来到布拉格几个月了,现在才开始水土不服,这真的就只能怪眼前这个男人了,谁叫他煮出来的东西就是入她的胃,而且百分之百满足她的味蕾,常常让她吃苦吃著便不由自主地笑了。
像花痴——他说的,因为他不明所以,总觉得她是在作什么思春等大事的白日梦,每次让他见了就生气。
“又在想什么?”
霍曼的话伴随著一盘五颜六色的义大利面,满呈著香气与雾气的被端到凌彩面前,顿时让她的眼眸一亮,立即拿起他送到她手边的刀叉,大口大口的把面送进嘴里。
好吃!好吃极了!
凌彩像是只被饿了三天三夜的狮子,将食物大口大口的下肚,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吃得满嘴油光,呼噜作响。
“好吃吗?”霍曼两手插在裤袋里,居高临下好笑不已的瞅著她那难看又粗鲁的吃样。
“还可以啦,吃得饱就行了。”随意敷衍两句一向是她的作风,就算他的东西真的好吃到不行,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忘形,她还是不说实话的好。
“那你吃饱了吗?”瞥了她面前已然光溜溜的盘子一眼,他好笑的直摇头,“你究竟是几餐没吃饭啊?要是让喜欢你的男人看见你吃东西时是这等模样,大概没有人敢开口说要娶你了。”
凌彩放下叉子,淑女似的拿出纸巾擦了擦唇角,“不会吧?乔哥哥从来就不会嫌我吃东西粗鲁啊,他说像我这样毫不做作的女人才是真的可爱,娶到我的男人将会非常幸福。”
听到乔恩斯的名字再度从她嘴里吐出来,霍曼不悦的挑起眉,“你不要忘了人家是有妇之夫,而且婚姻幸福又美满。”
“是啊,他都快当爸爸了,一定幸福过了头。”她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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