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但楚红的指甲陷入她的手背,力气奇大,似乎想要将自己杀死,在高潮的时刻。
假阳具因过多的体液滑出阴道,季云衿想抽出手去扶正,楚红却不肯放手。四只手掐得她呼吸不畅,说话断续:“用嘴……”
季云衿被那气声蛊惑,向后挪动膝盖,试着将头埋到她的腿间,却因双手受缚,难以支撑平衡,整个人倾倒在床上,只能慢慢挪向流着水的穴口。穴口也会呼吸,她能感受到温热的腥气扑面而来,隐隐夹杂着薄荷沐浴露的味道,她从夏天用到冬天还没有用完的那瓶,沐浴露使她们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舌头舔吻到阴唇,楚红的手还紧紧不放,季云衿慌乱之下已将手握成拳,抵抗着楚红的力气,她不想在床上杀死她,甚至不想再继续一场濒死体验的性爱,如要体验,也该是她来,她被楚红杀死,濒死,这样还能在事后回味记录……她会成为一个体验派作家。
楚红在高潮的瞬间松开手,季云衿的胳膊却因保持一个姿势而发麻不能动弹,仍旧缠在楚红的身上,于是躲闪不及,温热的液体喷洒在她的脸上,嘴里,在她思考成为一个体验派作家的时候。
和小姐恋爱、生活当然是一种新奇体验,比起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更有看点。将私生活作写,却无疑是冒犯,是罪恶的念头,比起她第一次去发廊见到楚红,对方怀疑她会偷拍还要恶劣的行径——她会用化名,不会让人发现主角是楚红,写这样一本,出版,成为作家,就算被学生举报,丢掉工作,也没关系,她可以依靠版税生活,她们可以依靠版税生活。用第一人称,她脱掉穿戴,打开卧室的床头灯,我,从写下一个“我”字开始。还是第二人称?她记得首位获得诺奖的华人作家擅用第二人称。或者第三人称,将自己的故事作别人的故事讲。
她在手机备忘录敲下一个“我”,一个“你”,一个“她”,三个字排列成行,透明的液体在唇角干掉,淫靡的气息却挥发不去,楚红躺在床上看她,做爱间隙拿起手机不仅扫兴还很奇怪,她问季云衿什么事情。季云衿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赤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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