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后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来,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么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后,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跟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个据为己有的龌龊念头。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十一个数字烂熟于心。
暮晨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地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心里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3250震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暮晨在第一时间内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后,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紧跟着追了出去,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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