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流星,我忽然觉得有些混沌的东西,在须臾之间变得澄澈而清晰。
那天回去之后,我忽然推开妈妈卧室的门:“妈,我考D大学新闻好不好?”
我是如此的踌躇满志,热血澎湃,可是我那个冷血的妈妈,她瞥了我一眼,轻描淡写地说:“考得起再说咯。”
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秦皇食府那些对我来说比较昂贵的菜,我竟然激动得一晚上没睡觉,我背了历史又背政治,最后竟然还强迫自己做了两张英语试卷。
最后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摸了摸已经痊愈的耳朵,它挂着16个亮晶晶的耳钉。
我去阳台上点了一根烟,我不愿意承认,在我碰到那些耳钉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名字。
——周暮晨。
我曾经听很多人说,如果你想要彻底忘记一个人,那么你就找很多很多的事情给自己做,忙得根本没有一点时间去想起。
我不知道这个方法是不是真的有用,但我想,就把死马当作活马医好了。要不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不去想周暮晨呢?难道还真的叫康婕拿个大木棒对着我后脑勺狠狠敲一棒吗。
于是在高三整个一年中,我每天都保持着打了鸡血般的亢奋,历史,政治,地里,英语,文言文……什么都难不倒我!
其实我这副铿锵战士的模样,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来自我妈。
我想让她明白,其实她的女儿不是她所以为的那么不忠不孝。
★'3'等我读大学,找个煤老板,骗光他的家产来养你,开心吧!
记得我跟康婕刚刚认识的时候,两个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聊心事。那种陈旧的老房子,屋顶还是砖红色的瓦片搭起来的,上面布满了青苔和灰尘。
那时我们都还不会抽烟,一人买了一瓶雪碧,还有几块钱的卤味猪耳朵和凤爪,坐在那些陈年旧瓦上吃吃喝喝。
我问她,“你爸爸总是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吗?那你干嘛不去找你亲妈?”
当时她还在读书,可是彪悍的气质已经显山露水,啃着鸡爪不慌不忙的说:“跟我爸住,他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可是跟我妈住,她带不同的男人回来,有什么区别啊,再说我爸经济条件相对来说还好点,我妈那点钱贴小白脸都少了。”
我当时就被她那极品的父母深深的震撼到了,好{炫&书&网}久都没说话,直到她用鄙夷的口气问我:“那你爸爸人又死到哪里去了?这么多年对你不闻不问的?”
从小到大,我对于“父亲”这两个字毫无概念,也从来不知道有爸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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