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不惜花很多钱去买眼霜,条件差一点的就网购the body shop接骨木之类的眼胶,稍微有钱点的就是玉兰油欧莱雅倩碧,谭思瑶用的是雅诗兰黛,而我身边最奢侈的两个人,罗素然用的是Sisley,李珊珊用的是lamer。
我曾经沾光,各种各样的都用过一点,我不知道那些果冻一样的凝胶是不是真的能补充眼部肌肤流失的胶原蛋白,但是我心里明白,其实一个女孩子最先苍老的部分是任何大牌护理都无法挽救的。
那就是眼神。
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沉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别离。
我仰起微醺的面孔对许至君笑:“嘿嘿,我跟你很熟吗,真是的。”
他伸手拿过一瓶香橙味的冰锐,跟我手里那瓶碰了一下:“不说不开心的事,喝酒。”
当晚最大爆点就是徐小文的真情表白,他说了很多很多,最后结尾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我,徐小文,生平无大志,只求做同志!”
大家都在笑,我侧过头去跟许至君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笑而不语。
我挺喜欢许至君这个人,虽然直面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同龄的男孩子都没有的稳重和妥帖,谭思瑶以前就说过,许至君是那种即使你不喜欢他,也绝对说不出他不好的人。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男生其实很可怕吧,胸有城府,滴水不漏。
可是谭思瑶曾经梦呓般花痴说起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觉,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当时那个表情除了幸福之外找不出第二个词语可以确切的形容。
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呢,林逸舟,他是什么都挂在脸上,开心,或者不开心,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想,关于伪装这回事,他不是不会,应该是不屑。
随心所欲离经叛道地活着,哪怕是在刀口上行走,也要肆意妄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很久之后,我跟许至君变成熟稔的情侣之后,他说起当日的场面,脸上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定定的看牢我,说:“你对着我的车窗龇牙咧嘴的时候,我一直在车里静静的看着你,那一刻真的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的了。”
当然不一样了,命运一直安排他以过客的身份路过我的人生,见证了我那些仓皇,孤独,寂寞的时刻。
他并没有错过我的青葱岁月,然而直面彼此的时候,我却已经长成了有故事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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