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多讨厌她。
她大概也是真的很喜欢林逸舟吧,也许,还包括了他的钱。
喜欢一个人,难免近情情怯,难免会将真心表达得那么拙劣。
就像罗素然说我的那样,落薰,你只会用最艰难最辛苦最笨的方式去爱人。
我们这些人,通通爱得太笨了。
去跟许至君碰面的路上,谭思瑶一直默不作声,我拍拍她的手,她嘟着嘴埋怨我:“是不是真的就这么便宜她啊!”
我沉默着,不晓得怎么回答她。
她叹了一声,又轻声说:“不过你的个性是这样,你不屑记仇。”
她这句话倒是让我笑出了声,这些年的相处真不是白费的,她确实很了解我。
与其说我豁达,不如说我是懒得记仇,无论经历多少痛苦,我始终坚信,我们的生命应该由更多美好而不是苦难的回忆组成。
就像我在周暮晨之后遇见了林逸舟,在林逸舟之后,我遇见了许至君。
也许我这么说很傻,很幼稚,但是我真的依然相信爱情,我永远相信爱情。
我和谭思瑶是最后到达海鲜酒店的,许至君旁边的位子给我空着,谭思瑶故意气鼓鼓地说:“那个位子以前是我的。”
我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一句:“有本事你现在抢过来坐呀。”
一桌人都看着我们笑,在众人不明就里的笑声中我们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默契地将上午那件事缄默于嘴角。
许至君拿到我送他的礼物之后挑起美貌,夸张地叹了一口气,那意思我很明白:我就知道你送不出什么新意。
我管他那么多,先吃鲍鱼要紧。
一只一只小鲍鱼在高汤里翻滚,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将它们掠夺到我面前的碟子里,鲍鱼还没解决,我又瞄上了谭思瑶面前的螃蟹,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在提醒我要注意仪态。
我没有仪态,我是个乡霸,就算每天给我吃鲍鱼也不能改变我是个乡霸的事实。
晚上的活动很恶俗,还是泡吧唱歌,我打了一个饱嗝之后冷眼看着许至君:“没创意。”
他朝我晃了晃那瓶我新买的“回声”,我立刻噤若寒蝉。
我真的没什么资格鄙视他。
我喝了很多很多酒之后摇摇晃晃地去洗手间,黑暗之中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眼看就要倒下去了,我一声尖叫还没出口,李珊珊眼明手快把我拉住了,暗沉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紧蹙的眉头。
对着镜子扑了几下冷水,我看到我整张脸都是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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