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可能连她站的地方都没有。
“她非走不可。”杜双双合声道,像是在自言自语。
秦星梅却听得一清二楚,整个人开心的偎了过去,“是啊,大娘跟我想的一样,那女人非走不可!大娘,您给星梅出出主意。看怎么把那个女人赶走?我真的一天也不愿意再见到她。”
“要赶走一个人有的是办法,只是……”杜双双顿了一下才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去做而已。”
“愿意、愿意,只要把那个女人赶走,要我做什么都可以。”那女人可是克死她亲亲大哥的女人。
杜双双满意的一笑,“那好,你附耳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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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两也买不到这个女人的心,日笙,这一回你当真得认栽了。”方誉喝了一口酒,满足的摸了摸脸上的两撇小胡须。
秦日笙优雅的卧在床上,两只脚高高跷著,一只手枕在头下,另一只手则抓著一个小酒壶把微温的酒往嘴里灌,对好友那明显的嘲弄之语根本无动于衷。
他秦日笙何时需要靠银两买女人心来著?捧著三千两送上门是因为他心地善良,不想因为大哥根本救不活的病而造孽,拖一个无辜的姑娘活受罪,偏偏这姑娘心高气傲,疑心病重,非得把他的一番好意曲解得一塌糊涂!
哼,越想越气!
“喂,我在跟你说话呢!老兄。”方誉白皙的脸上因留著两撇小胡须而显得不那么文弱,别有一番书生味,偏偏骨子里确确实实是个经商的精明人,连出去游山玩水也可以攒进银子入袋。
“三千两都入你的袋了,你还在嘟嚷什么劲?”秦日笙懒洋洋的阵了他一口,低头又灌了一口酒。
“嘿,别这么心不甘情不愿的,是你银子多得没处花,不,该说是你的银子多得没人要才会到我这儿的,你可别把气出在我身上。”
“我把气出在你身上?”秦日笙抬头瞄了他一眼,“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生气了?”
,好端端的躺在床上也碍人眼啦?
“三只眼睛都看见啦!”
三只眼睛?
“怪物!”
“你跟我认识这么多年,不知道我的心也长了一颗明亮照人的眼睛?”方誉啧啧有声的摇头,“真是白搭了你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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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交朋友,你是‘搭’朋友,你当我秦某人是什么?”
“败家子喽,这钱不找败家子讨,找谁去?”
秦日笙邪邪一笑,“说得好,那批货到底是进港了没有?”
“吱,那批盐商个个贪心得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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