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着的被子就掉了下来:“任女侠差遣。”
建邺的集市每到月初总是热闹非凡,街边撑起油布伞,底下锦衣绣裙的姑娘腰肢一扭,手上拿着精巧的饰品就叫卖开了,路两旁买卖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建邺的路因此看上去总是有些窄。我虽然戴不来古代那些繁杂的首饰,但是以前还是很喜(www。87book。com…提供下载)欢和夏之去学校边上的精品店看些发卡皮筋什么的,哎,也不知道夏之现在怎么样。
关于夏之神秘的话我想了许久,一直都没有什么结果,我也无法在心里将它当做是一个巧合,索性就不想了,反正在古代过的也还挺好,就是想到沉然和夏之鼻子还是酸酸的。我把耳机带紧了些,Morrissey粗糙的声音给面前莺歌笑语的少女们来了次美妙的配音,我继续目不斜视跟着重砂往前走。
重砂这个野女人,不是话很多像个话痨就是好长一阵都不做声,这次又是默不作声地在前面走。我认真地打量重砂,重砂的眼睛很大,如果在兴奋的时候里边放出来的光简直堪比X射线能弄死人,而今天却敛了所有的光芒。如果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说不定我还真以为她是个冷面杀手。
冷面杀手没有任何要和我热烈攀谈的意思,我掏出手机换了一首歌,继续跟着她走。手机来古代以后对我来说就只有两个作用:一个听歌,一个照相。
照相功能是被陆翌凡给发扬光大的,陆翌凡此生有两个爱好,一是抽烟,这是认识我以后才被挖掘的,另一个伴随了他17年的就是看美女。在陆翌凡的眼中,但凡是个稍微入眼的女的,都能被他归为美女。每次他出完任务回来,总是会一脸神往地和我说他今天又瞧见了多少多少模样标致的姑娘,我如果不信,他就会拿出纸笔有模有样地把姑娘给画下来。每每重砂都瘪着嘴说丑死了,好不容易陆翌凡画出一个稍稍动人些的,重砂就会说是陆翌凡杜撰出来的,实在是因为大家都不能苟同陆大侠的审美。
于是我为了平息喋喋不休的陆翌凡,慷慨地把手机给拿了出来。我记得当时是晚上,房子里只有一盏昏暗的油灯,我蹲在地上摸了半天将手机从包里摸了出来,房子里顿时亮起一道白光。他们几个都傻了眼睛,重砂把手机拿过来,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机的光打在她的脸上,白呲呲像鬼,“这是什么?怎的比我从前在菫城王富商家偷的那颗夜明珠还要亮?”
后来,陆翌凡开始拿起我的手机当上了街拍一族,一看到姑娘就要拿出来拍,还好我以前因为忙完打工就要唱歌,连充电的时间都没有才买的太阳能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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