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谢什么。你不气我出卖了你就好。”
“我……”
存希刚要继续说些什么,可是面前一个小男孩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存希以为自己闻错了,但是从这孩子身上她确实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于是她慌忙先和蒂森告了别,然后将小孩拉到了一边。
手一伸,这才发现对方的小手上都是血。
“……你这是怎么了?”
存希并不认识这个孩子,却被孩子身上的血迹给吓到了。她甚至不敢去触碰孩子身上的尼龙大衣,就怕这厚重的大衣上头也占满了血。小孩抽泣着摇了摇头,从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给存希。
“小姐,请不要报警。快跟我去找怀恩先生,快点。”
存希刚开始有点发懵,心里想了半天也不记得自己认识一个姓怀恩的危险人物。可是当她低头看向小男孩手里的那串项链的时候,她顿时就愣住了。脑袋嗡地一声,心也猛地一疼。
“他在哪儿,带我去。”
“先生就在后巷,我把他藏起来了,小姐,您有车么?我们得带先生离开那个鬼地方!”
小男孩一边摸着泪,一边这么说着。存希连连点头,拉着小孩就往自己的地下车库里走。
第三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一百三十九 你还是过着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
更新时间:2012…3…1 15:44:34 本章字数:3967
小男孩给存希看的东西,是一条项链。关于这个项链的来历,还得从很久以前她还在跟尼克谈恋爱说起。大概是存希刚来美国上高一,和尼克天天出去鬼混的时候,尼克在一场火拼之中,帮存希挡了一颗子弹。那颗子弹穿过了尼克的背部,和他的脊椎神经擦肩而过。听大夫说,再差那么一点点,尼克就得要半身不遂,在轮椅上过下半生了。
所以尼克在好了以后没多久,便想方设法地将那颗被医生取出来的子弹弄到了自己手里,并且做成了项链,一直戴在身上,因为他觉得,这可以给他带来好运。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个项链还是戴在存希身上的,后来分手的时候,存希连着很多尼克送给她的小玩意一并还了回去。让存希没想到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竟然还能够再看到这东西,让她更没想到的是,再看到这东西的时候,还是自己十万火急飚车去救场的时候。存希一边开着车,一边开了点窗,想把车子里头浓烈的血腥味给散掉。她时不时地会望向副驾驶座的那个小男孩,也不知道是在望着他,还是在望着他手里握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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