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道理?
“陆放,你这是哪来的破规定?根本不合理,根本不合理!”凌涵摇着头,实在不愿意接受这纸上的条文,“为什么会这么宽容犯罪?他们明明是要结婚的,为什么还要什么乱七八糟的证件?我不相信,陆放你一定搞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律?”
陆放当然理解凌涵的心情,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从医院回去后就是与律师研究这件事,我知道你不愿意相信,但是法律确实这么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我把这些打印出来就是让你心里有个谱儿,他们的情况真的很难定性为重婚罪……”
“很难定性?什么叫很难定性?那盘录像又算什么?不是血淋淋的证据吗?难道,那样肮脏的行为也说明不了问题吗?!”凌涵真是震惊于这样的说法,明明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事情,为什么法律上没给予准备的判定,这算什么?
“你看看这张纸就明白了,凌涵,法律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它是照顾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也只能是接受。”陆离从那几张纸中选了一张指给凌涵看,然后解释说,“那盘录像虽然非 常(炫…书…网)有用,但是也只能是证明他们在通奸,在判决离婚上提供必要的证据,根本不能证明重婚。”
“那我就告他们通奸!只要能惩罚他们,至于通奸和重婚什么罪名都行!”凌涵愤愤地说,是的,她这次绝不会妥协让步,父母再怎么请求也不行!可是这样的想法归想法,再仔细阅读那张纸上的条文,凌涵真是想哭的心都有——
一是从刑法上来讲,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由于是自愿进行的,通奸双方均不构成犯罪;二是从民法上来讲,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理应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我国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这里的“忠诚”,包括*上的忠诚。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极大的伤害了配偶的感情,不仅反映出通奸一方对配偶情感上的背叛,也体现了现有婚姻关系的破裂迹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