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玩笑,却也有真实层面的含义。洛杉矶鱼龙混杂,更少不掉HOMO这一群体。
黑发黑眸的华人本就是美国男人的心头好,加上莫光夏俊秀无畴的长相,三个月间可以说桃花不断。
但是不论迎面而来的是搭讪的试探,还是真诚的告白,他的答复无一例外都是扬起手上的戒指微笑着拒绝,“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
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借口,与其说是借口,不如说是一种反复的自我心里暗示。
旁观者清的兰添也不戳破,只是笑着转化话题,“今天怎么安排?还是去街区教堂那里做义工?”
“是啊。今天听说要举行婚礼,John神父特地叮嘱我们早点过去帮忙。”他说着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急忙将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里,含混着招呼道:“我来不及了,先走了。学长,黎奥,bye…bye。”
关上门的一瞬似乎听到桌边男生的冷哼,“哼,天天忙活别人的幸福跟打了鸡血一样,自己的事却闹得一团糟……”
他站在门前深吸了一口气,摇头甩开脑海中的残念,穿过并不宽的路口,快步地向教堂方向走去。
John神父掌管的只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街区小教堂。这样的教堂在洛杉矶的住宅区随处可见。
政府每年划拨固定的资金维修监管,不用自筹资金所以少了许多商业运作的功利。
John神父是个年过半百的大胡子老头,有着美国人特有的随和爽朗。据说早年痛失爱人后加入教会,立志在同性恋人间传播神的福祉。
莫光夏曾见过他爱人的照片,那是个年轻英俊的海军上尉。John神父略带伤感地讲述了他们之间的故事后,随即用无比慈爱地神情向他以及他身边的其他忏悔者宣告,“孩子们,爱上同性并不罪。宽容的主会保佑你们。”
因为有着相同的(炫)经(书)历(网),所以这里也是附近十几所街区教堂中唯一一间承接同性婚礼的教堂。
每逢有举办婚礼的喜讯传来,大家就会聚在一起,在钟声里鉴证爱人的誓言,像家人一样分享彼此的喜悦。
莫光夏并不是教徒,但他喜欢这样的氛围。自从来到美国,随着兰添的工作拓展搬到洛杉矶,他终于找到了这个让他心情平静的所在。
清早的住宅区街道上行人稀薄,穿梭于路上的汽车此刻还停在各家门前的停车场上。
偶尔经过一座院落,一只金毛猎犬迎上来摇着尾巴,很亲昵地舔舔莫光夏的手指,跟他走出一段又在主人的召唤下跑回自家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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