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不就三杯酒嘛。不过,我今天是真有事耽搁的。路上的时候,遇到抢匪抢劫银行,就帮了把手。”回想起来,那个粉色女孩很勇敢的呢。“笨蛋老哥,我真想不到有一天你也会去当风纪委员,你羊癫疯犯了?”
拉过美琴,两手使劲的在她的头上蹂躏,虽然没有了那根呆毛,但我家的美琴还是那么可爱,“说什么呢,臭丫头,有这么说自己哥哥的嘛。”
“既然美琴来了,那我们就先为小翼这小子坐上风纪委员干一杯。”小新这小子就知道和我过不去,不知道哥正在和妹妹交流感情吗,不解风情的家伙,不过他说的也对。松开美琴,递给她一个杯子,
“干杯!”四只杯子就这样交汇在一起,书写未来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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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主角?
更新时间2011…2…1615:21:48字数:3628
时间这玩意,最是令人捉摸不透,有时候觉得过得好快,又有时候觉得过得好慢。就像现在,明明已经过了一个月,可是哥却觉得上次的聚会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这也许是人类喜欢群居的本能吧。
话说,这一月以来基本上就跟没过一样,哥还是该上网的时候上网,该看小说的时候看小说,该看漫画的时候看漫画。硬要说区别的话,就是每天都会花上一段时间用来散步,没错是散步。自从哥做了Judgement后,整天窝在177支部电脑前,不管有什么事件,任他千磨万击,哥自巍然不动,不动如山的精神被哥发挥之极致。后来,固法委员长实在拿哥没办法,便给哥派了个每天巡逻的任务。说真的,巡逻对哥来说真是跟散步一样,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哥的搭档便‘刷’的一声赶往现场,等哥赶到时,事情早已经解决了,可以说巡逻就等于走两步意思一下。
说到哥的搭档,那真是不得了,干劲是一大把一大把,都快成干劲批发商了,真搞不清她哪来那么多精力。最让人无语的是,每次遇到犯人,她总是会大喝一句,“我是Judgement”,真是搞笑,既然碰到敌人,哪还有自报家门的道理,直接打晕不就行了,哥知道你对Judgement很是热爱不错,但也不需要总是挂在追上,会惹哥讨厌的。对了,那家伙自从一个月前开始,一直怪怪的。作为原剧妹妹的御用坐骑,一开始对我的敌视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大家是竞争者。可是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搞错了,看哥的目光突然改变,变成了奇怪的目光。怎么说呢,好像有点小感激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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