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杖后的七天里,他应该没法使用魔法和斗气的啊?”这是芬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个念头。
庄宪仁横板直扫,用一个类似于乒乓球比赛扣杀的动作,用巨大的金属盖子把芬特拍成了一摊肉泥。
“煞笔!成相片了吧?”庄宪仁嘿嘿地笑,欢欢连飞带蹦地跑过来亲昵地蹭着庄宪仁的大腿,口里叫着喜欢喜欢。
早在答应决斗的时候,庄宪仁主攻,欢欢躲在一边阴人这种事情,就是我们的大贤者已经设计好了的。
“你亵渎了神圣的荣耀决斗,怎么可以由其他人偷袭?”一个由芬特带来的草原精灵骑士气愤无比,大声地指责着:“你该被取消外籍精灵的身份,成为所有精灵的公敌!”
“荣耀决斗里,有不允许使用魔宠的规则吗?这只草原欢喜鹰,就是我的魔宠!”庄宪仁义正词严地反驳,鄙视地看着草原精灵骑士们。
“喜欢!喜欢!喜欢!”欢欢在旁边扑棱着翅膀,和庄宪仁一起鄙视。
精灵骑士们傻了眼,荣耀决斗里不但没有禁止使用魔宠的规矩,相反,在精灵历史上记载着的荣耀决斗里,倒是不乏使用魔宠进行战斗的精彩战例。
只是……进行荣耀决斗的双方,不是精灵部落的族长就是那些传说中的高手,那些魔宠不是龙族也是超阶的魔兽,哪里有弄了一只最低级的草原欢喜鹰当魔宠的?
要知道一个精灵漫长的一生之中,总共也就可以有三只魔兽作为魔宠,人类更惨,一辈子只能有一个魔宠,所以无论是精灵还是人类,无不在选择魔兽的时候极为慎重,挖空心思地为了自己有一只更高水平的魔宠而绞尽脑汁。
“你……就这么选了一只草原欢喜鹰作为魔宠?就这么浪费了一个宠物位置?”先前指责庄宪仁的草原精灵骑士眼睛都瞪圆了。
“我乐意,你丫管得着么?”庄宪仁冲精灵骑士们翻了个白眼,魔宠位置自己当然没有浪费,欢欢是拿来当儿子养的,用不着签订魔宠的心灵契约。
“荣耀决斗已经结束,新任的精灵大贤者——菲尼克斯。太阳。日。庄获得了胜利,按照荣耀决斗的规则,你们作为前尼德兰部落族长芬特的部下,应该过来对你们的新主人宣誓效忠,而不是在这里问东问西的!”卡巴斯基大师忽然插进来打断了骑士们的言论,冷冷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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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菲尼克斯跑跑
更新时间:2010…2…8 0:44:51 本章字数:5273
草原精灵骑士们对望了一眼,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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