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认识你。”虽然是客气话,但阿瑟斯说出来时,神情非常真诚,让人打心底觉得舒服。他就是那种天生带有领袖气质的人,看到他,再看着自己的儿子,维金人老太爱瓦不由得叹了口气。
自称为沈白的明人少年并没有因为阿瑟斯的平易而受宠若惊,他的态度仍然和开始没有什么区别,象是一个完全无关的局外人。这种平淡得接近冷淡的态度,让阿瑟斯的随从们很有些不高兴。
“我的朋友们当中也有一位明人,宋樵。”阿瑟斯仿佛感觉不到对方的冷淡,而是向着自己的同伴招呼,那个明人盯着沈白走上前来,然后也拱了拱手:“这位小兄弟请了,在下宋樵。”
“沈白。”
赤膊少年的回应仍然是那两个字,但是,维金老太爱瓦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阿瑟斯会对他另眼相看。
当沈白做出回应时,并没有让人认为这简单的两个字有所失礼,就象那个阿瑟斯一样,沈白的言行举止,也非常得体,带着一种能感染别人的平静――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这种平静,往常只在那些大贵族身上才看得到,有人说那便是领袖气质。
这个念头让维金老太吓了一大跳:一个明人少年身上带着能感染别人的领袖气质!
如果说沈白与阿瑟斯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乎就是阿瑟斯在举手投足间,有意无意就会将自己的个性张扬出来,而沈白则是在压抑自己,只有偶尔不经意时,才会表露出现。一个象是太阳,四处散发着光芒,另一个则象夜幕,给自己笼罩上一层厚厚的暗纱。
“天色很晚了,血腥味会惹来大麻烦,找个合适的地方野营吧。”对于爱瓦的惊觉,沈白本人一无所知,他的建议得到了众人的认可,不仅仅是维金人,就连阿瑟斯一行,也跟着他离开了方才的战场。
这是沼泽中难得见到的一座小丘,两伙人颇有默契地各自占据了小丘的一侧,虽然目前来看双方关系尚好,但无论是哪一边,都没有失去警惕性。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不仅仅诸位君主与大领主之间混战不休,普通的冒险者之间也总是发生劫掠残杀。即使是在贵族或者自治城市正式注册的佣兵团队,也有可能在荒郊野外扮演强盗的角色。
沈白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火,这个时候,他身上的阴郁展露无遗。
维金人安排了轮流警戒,不过没有他的事情,事实上直到现在,他的位置仍然是处在维金人中间――对方并不信任他,他也不需要对方的信任。
“谁?”不远处传来喝问声。
“我,宋樵,有事情与你们的向导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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