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劲,什么被人打和人打,是打架?叔叔不是佣兵吗?
院子外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子,虎头虎脑,脸上也有些着急,看到乔嫚出来,马上小跑着在前带路。
“赤狼,怎么回事啊?这次又和谁打了?没伤着人吧。”乔嫚已经不止一次去救驾了,照例的询问一下,伤着别人一般是不可能的,就是怕伤着父亲。
看这小孩子样子憨憨的,居然叫赤狼,他一边跑一边说,“我没看清楚呢,他从酒吧屋里出来,本来是想要回来的了,不过突然从店里冲出来几个高大穿着盔甲的人,他们把罗尔叔叔围住,然后,然后我就跑来告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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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佣兵联盟第二十七章、冲突 罗尔的拐杖是定做的,侧看呈F状,高近胳肢窝,中部有一横枝柄可以用手抓住,因为断了左手左脚,他只能一手扶拐,走路就艰难多了。
在走路的时候,先把拐杖顶部横枝夹在胳肢窝,手握横柄,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杖上,然后迈出右脚,速度要快,步子也不能太大,之后拐杖往前移一点,反复如此。走路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痛苦,走得慢就算了,还很难看,周围的人常以看他走路为乐,这让他的痛苦日益俱增,酒量也随之增加了。
昔日是何等风光,大剑士,佣兵小队长,附近八条巷子的人谁不对自己仰慕尊敬有加!现在好了,落一个残废,成了人人讥笑鄙视的对象。
都是那该死的任务!
罗尔从心里咒骂那让他失去所有荣誉和一手一脚的佣兵任务,也许当初死掉还更好一点,在酒醒时他常常这样想,之后便痛苦莫名,暴躁异常,为什么当时没死掉,同伴们为什么要把我救回来!
他开始变得暴躁,不停喝酒,然后喝醉,吵架,打架,哦,应该是被打。
两年时间,足够人从天堂走到地狱。
今天没和人吵架,也没被要,一走出酒吧门口,居然有人来询问他有关那个佣兵任务的事,问他当时的情形,该死的,最讨厌别人问这个了!他大怒!即使对方有四个,个个亮铠光盔,利器挂腰,他也破口大骂。
金光闪闪的金币让他闭口。
这十个金币够他喝一个月酒了吧!
结果他不怒了,然后说了,现在他只对酒有兴趣,有钱才可以喝酒,所以他也对金币有兴趣。
“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数!我已经把事情说了,怎么不把金币给我啊?你们这帮混蛋。”罗尔愤怒的叫道,声音有些嘶哑,天天喝酒和别人吵架之后,他的嗓子就变成这样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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