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国中时期,我认识一位黑道大哥。
那位大哥并没有其他大哥都会有的座右铭,也没有不太雅观的坏习惯,也听不太到台湾人充满本土气味的国骂。总而言之,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狗影。
你问我有没有说错?但我想了又想,确实是狗的影子。
只不过不是狗腿的狗,而是不会乱吠的狗。
俗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不会乱叫。
他大概就是这样子的人,所以才当得上大哥级的人物。说到我是怎么认识他的,还是要从我国中时说起。
刚升上国一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和国小时不太一样,那种有点坏坏的、有点屌儿啷鐺的样子感觉起来很酷。基于这种屁孩理论下的思考逻辑,我跟了一个会乱叫,但咬人却不太痛的狗。
话说回来,有咬人不会痛的狗吗?
现在想想,他大概是猴子王才对!
在十年前的社会里,大大小小的帮派里头很流行一种叫做『扫飆』的运动,它看起来很像全民打棒球,而内容却比它更简单得多,是简单到你现在如果遇到了肯定会想拿三呎长的高跟鞋爆他菊那种简单。
就是一台摩托车双载,后座拿着球棍或是铁支仔,在路上狂扫停在路边的车,看到落单的人就揍他个两下,如果落单的是个女孩,说不定还会被抓走。至于抓走她要干嘛,我就不太晓得了,反正我是没抓过。
基于这种划地分界的行为就像野狗一样,因此我到现在还是觉得台湾流氓就像野狗一样好笑。不过更可笑的是,我会认识他完全是因为自己曾经被这条狗打得半死。
基本上我在那时还满敢做的,所以那次扫飆,我扫到了这个大哥级人物的百万轿车,而当场被逮个正着,那群本来很讲义气的狗傢伙们,在看到一票的人从车上跑出来时,想当然地全像被吓到的猫一样一哄而散。
当我被他们拖回基地时,第一波上来海扁我的就是两个彪形大汉,他们分别拿着铁支仔,一次一次地往我的肚子边甩打。
要死也要拖几个下来一起死──这是只有我当初那种等级的人,才会想得到的执念。
于是我接起了其中一个人甩过来的铁支仔,拽拉过来之际,也把它往那傢伙的鼻樑挥上一记,轻易地就让一个大汉当场掛点,轻松得就连我自己都有点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但更要命的是接下来又上来了两个彪形大汉,我也很要命的把吓呆在一旁的大汉给打掛了──只有猛击一次他的膝盖,然后猛击鼻樑就把他撂倒了。
那时候的我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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