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你当然识字!”我吼道,“我们住店登记时你可是签了自己的名字。”
“签名不过是雕虫小技。”他平静地答道,但看得出来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识数,还能记得某些字——我看地图的能力也很强——但真正的读写……”他摇起了头。
“你怎么会不识字呢?”我冒冒失失地问。
“我小的时候。情况跟现在完全不一样。社会更简单些。没必要成为一个语言大师。我是一个穷人家的第五个孩子,八岁就开始工作挣钱了。”
“可……可是……”我用手指点着他,“你跟我说过,你喜欢莎士比亚的戏剧和诗歌。”
“没错,”他说,“几十年来,夏娃娜给我读了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华兹华斯①、济慈②、乔伊斯③——还有其他很多诗人的作品。我一直想学着自己看书,可总抽不出时间来。”
①『注: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作品歌颂大自然,开创了浪漫主义新诗风,主要作品有《抒情歌谣集》(与人合作)、长诗《序曲》、组诗《露西》等,1843年被封为桂冠诗人。』
②『注: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主要作品有《夜莺》、《希腊古瓮》和《无情的美人》等。』
③『注:乔伊斯(1882—1941),爱尔兰小说家,作品揭露西方现代社会的腐朽,多用“意识流”手法,语言隐晦,富象【炫|书|网】征意义,代表作为《尤利西斯》。』
“这……我不是……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埋怨道,“我们在一起十五年了,你这还是头一次说出来。”
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早知道了。许多吸血鬼都不识字。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历史和法律被很少记载下来的原因——我们绝大多数都不识字。”
我恼怒地摇摇头,把吸血鬼的自白甩到脑后,集中精力考虑更紧迫的问题。“你没填那些材料——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是谁干的呢?我们该怎么办?”
暮先生一声不吭,而哈克特倒有个想法。“可能是小先生干的。”他说。“他喜欢捣乱。也许是他出的馊主意……开开玩笑。”
我们琢磨了一下这个观点。
“这件事倒是有点像他的风格,”我同意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想把我送回学校,但如果他开这种玩笑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看来小先生是最合乎逻辑的作案者,”暮先生说,“大家都知道吸血魔毫无幽默感。他们也不爱搞鬼把戏——像吸血鬼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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