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往哪儿走?”我问。
“我们跑,”吸血鬼简单地说,“或者说瘸着走,看情况。尽量避开警察。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到晚上。”
“那可不容易。”我提醒说。
暮先生耸耸肩。“如果你们等到日落时再越狱,那会容易些。但你们没等,所以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了。走吧,”他说,背对着井盖,“我们快跑吧。”
我稍稍停了一下,往井里使劲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拔腿去追暮先生和哈克特,把下水道被封的遗憾丢在了脑后,一心一意地向前飞奔。
不出三分钟,警察就追了上来。
我们听见他们纷纷从警察局冲出来,叫嚷着钻进汽车,拍着喇叭,拉响刺耳的警报器。我们虽然一直在跑,但离警察局还是没多远——我们回避大路,专走小巷,可讨厌的是小巷总有两个出口。我们本可以上房顶,但那对暮先生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暴晒。
“这不管用,”我们正贴着一栋俯瞰闹市的大楼向前走时,吸血鬼开口了,“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必须上去。”
“可是太阳……”我说。
“不用管它,”他厉声叫着,“如果我烧焦了,那就烧焦算了。但我不会马上被烧死——可如果警察追上来,他们会立即把我杀了。”
我点点头,寻找上屋顶的路。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凝视着车水马龙的大街,然后好好看了看我的衣服。我蓬头垢面,衣冠不整,但也不比那些专捡破烂或是迷恋重金属音乐的毛孩子差到哪儿。
“我们有钱吗?”我问着,蹭掉脸上最难看的一块泥,吐了满手唾沫把头发往后拢平,然后把镣铐的链子塞进袖口和裤管里头,免得让人瞧见。
“他要这个时候去买东西!”哈克特抱怨着。
“我知道自己在干吗。”我咧咧嘴,“我们有没有钱?”
“我有些钞票,可被警察拿走了,”暮先生说,“我是……人类怎么说来着……一无所是?”
“一无所有。”我大笑着,“没事。没钱也行。”
“等等!”我正要往前走,哈克特说话了。“你上哪儿去?我们不能分开……现在。我们必须待在一块。”
“我不会走远的。”我说,“我不会冒傻气。在这儿等我。如果我五分钟之内没回来,你们就先走,我过一会儿去找你们,在下水道里。”
“你上哪儿——”暮先生也来了,但我没时间跟他们讨论,趁他还没说完我就一溜烟出了小巷,很快来到大街上,想找到一家小超市。
我留神看近处是否有警察或者士兵,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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