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愣愣的看著我,突然开口说:“你昨天一晚没回家,你的情人会不会生气?”
我叹了一口气,不想回答。
“你们吵架了?”想念睁著大眼睛看著我,我发现想念不化妆的样子更漂亮,清纯的像个瓷娃娃。
我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马上转换话题,说:“让我跟著你唱歌吧?”
想念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说:“怎麽,凌少爷不想当大少爷,相当街头艺人感受生活吗?”
我笑著刮了刮想念的鼻子,说:“想念,我只是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开心,很放松,可以什麽都不用想。”
“但这不是生活的全部,”想念认真的对我说,“也许你觉得唱唱歌很开心,但是每个人都要生存。在别人眼中,当少爷的你或许才是最轻松的。”
“好吧,”我妥协了,“就三天,我跟著你就玩三天。”
我跟著想念随便解决了午饭和晚饭,走进酒吧时才只有零星的几个人。想念向我介绍了他们乐队的人。想念的乐队叫“Sunrise”。日出,很积极向上的名字,和想念的形象也很配。乐队只有三个人,吉他手,键盘手和主唱。
看见键盘想起我很久没弹钢琴了,便拿起键盘弹起来,只是我学的一直是古典乐,一时间弹出来的都是悲伤的曲目,酒吧的气氛都变得阴暗了。
“停停停!”想念像个小老师一样在我头上敲了一下,“这麽悲伤的歌曲,你想让这间酒吧倒闭吗?来来来,让我来教你怎麽弹键盘。”
想念的手指灵活的在键盘上舞蹈,一旁吉他手熟练的迎合著,演奏出一曲奔放的摇滚,酒吧里仅有的几个人也随著歌曲舞动。
我一直被教育钢琴是用来训练古典气质的,没想到钢琴也可以如此疯狂快乐,看著沈溺在乐曲中的想念快乐的容颜,我也忍不住嘴角上扬。
渐渐的人多了起来,想念唱了两首就下台,我问他:“怎麽不唱了?”
“酒吧又不只我一个驻场歌手,”想念理所当然的说,“大家都靠著唱歌混口饭吃而已。”
“哎呀,这不是想念小妖精吗?”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跌跌撞撞的走了过来,满身的酒气让我作呕,“最近我没来是不是很寂寞啊……”酒鬼一边说著淫秽的话,一边脏手不停地抚摸想念的胸口。
我一把拉开酒鬼的手,把想念的肩膀搂过来。
“怎麽,有新主了?”酒鬼眯起眼看了看我,“他能满足你饥渴的小穴吗?你这副淫荡的样子很受男人欢迎嘛……”
酒鬼的话越来越难听,还是酒保有眼力,叫来保安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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