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我都是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
恋爱也是,只要专心爱一次就够了,其他都是玩玩。
那一年的暑假是「彩色」的。如果那个暑假是一幅色彩绚烂的水彩画,其他所有的暑假都像幼儿的铅笔涂鸦。
那一年我大三。
黎少白高中毕业就直接去当兵,跌破所有人的眼镜。他认为读大学只是浪费生命,即使他的成绩绝对上得了台大医学系。
我觉得他只是过腻了学生生活。
他家里有的是钱。黎家在台湾、香港和美国都有生意,家里的金山银矿让他挥霍两辈子都挥霍不尽,他永远不必面对「工作」这件事。不必工作也就不需要文凭了。
我可不能像他那样轻松。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晚上必须在啤酒屋打工,假日兼两份家教,教小孩子英文和数学。高中毕业后我就发誓再也不拿家里一毛钱,因此也没有多馀的钱和时间出去玩乐。
直到黎少白退伍回来,我们才像从前那样一起出去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暂时忘记金钱的有限性。
当了两年兵,他的泡妞技术不但没有退步,反而因为军中的操练让他更加身强体壮,古铜色的肌肤随时散发出吓死人的雄性魅力。往他身边一站,我这苍白的大学女生就显得更加苍白了。
很多男生当完兵都变得粗鲁低俗,黎少白却不是那种笨蛋。他在军中居然利用时间自学了西班牙文,加上之前就很流利的英文和法文,成为能操三种外语的牛人。这还不包括广东话呢!
外貌出色,多金又多才,他在女人面前依然无往不利,一起外出「猎食」的时候我也总能沾他的光,分到一杯羹。
虽然我说「分到一杯羹」,但并没有甚么屈辱感,也许在一起太久了已经习惯在这方面当他的跟班。
黎少白对我很够朋友,不会挑单独的女子下手,也不会把丑女塞给我,必须是成对的美女他才会主动上前搭訕。可惜到了最后关头我总是得到一句:「原来你真的是女的啊!」然后拒绝,然后落得一身空虚感。
当然不会每次都以空虚收场,偶尔也遇到想尝鲜的女人,想试试看跟女的玩是甚么感觉。我没有让她们失望,却也没有跟谁发展成固定关係。
彼此都没有奢求,也就谈不上失望了;就算有,也只是基于女人最根本的软弱。我也只有在这一点上还算个女人罢了。
但世界上却有像「她」那样不软弱的女人,直到遇见「她」,我才终于明白甚么是女人的爱情。原来爱情不是接吻、不是拥抱、不是上床,不是交换时间与金钱,而是真正「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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