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我有一种感觉,总觉得你的故事听起来不太像真的。」
我歪着头打量面前这位胖子。依旧是全套白西装、桃红色领带、右前方的口袋像吐舌头一般露出一小截手帕,也是桃红色的,比领带的桃红浅一些,接近粉红。白西装虽然作工挺好,但穿在这人身上只有扩大他肥胖的效果──也许是故意追求这种效果,就像河豚把身体鼓胀成球形以便吓走敌人。
「我说的,都?是?事?实。」他刻意加重语尾音,彷彿以这句话为姜珮的故事画下句号。说完故事的赵盛,脸上恢復了黑帮角头固有的沉着神气,肚子前凸。他似乎没有理由说谎,但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你有看新闻吧?应该记得去年的绑架案。」他说。
「嗯,当时新闻天天在报,走到哪儿都听人谈论着,我那时也猜想肉票很可能被杀掉了。不过,如果那件案子真的是你们干的,你怎么可能轻易说出来?」
「在道上混,有些事是含糊不得的,非说清楚不可。与其被阿公误会我背叛他,绑票勒索杀一两个人根本算不得甚么大事。总之这个案子、我和那小妞的关係,从头到尾都与你们黎家毫不相干,我不明白你们到底在怀疑甚么?」
的确是我逼他说出和姜珮的关係,如果不相信他的话一开始就没必要问了。绕了一大圈,我想解明的疑惑仍没能得到答案,却听到意外的事实。想不到姜珮竟然恶劣到这种程度,把她推给康海伦果然是犯了大错。
「不怕我报警抓你们?」我说。
「你好歹是姓黎的,不至于干出报警这么没出息的事吧?再说报警也没用,证据早就清理乾净了。要是担心被抓我也不会这样逍遥度日了。倒是最近常觉得有人在我背后盯梢,是阿公派人盯我吗?」
「该知道的时候就会知道。」
看样子再问也问不出甚么名堂了。直觉告诉我,赵盛一定还有些事没说,不过他连绑架杀人的事都说出来,再逼他也没甚么意思。
爸爸曾经说过,流氓的生命是很强韧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是这种动物的本质,所以永远不能相信流氓。所谓的忠诚、友谊、道义、江湖规矩,在流氓的世界都只是可用的工具罢了,一旦不可用就必须立刻拋弃,唯有利益才是不变的真理。所谓「盗亦有道」只是一种错觉。曾经有个流氓为了偽装自己得了胃癌,咬破舌头假装吐血;还有人为了从敌人的绑缚中逃脱,不惜将自己的手掌切下来。连自己的身体都能这样果断地加以利用,何况是利用他人,说几句谎话就像喝白开水连一秒鐘都不必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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