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床上,伸手从抽屉里摸烟,只剩下一根,打火机里也只残存了一丁点液化气体,擦动了好几次,才勉强将烟点燃——这样子实在有点颓废,且狼狈。等第一口烟从嘴里吐出来,我露在被子外的半个背终于感觉到了凉意——那种在做爱的时候,即使没有开空调也不会在意的冷。
但我仍然不想说话,只用那只没有夹烟的手反过去,将揉成奇怪线条的被子拉上来一点。
“真是无聊。”他说,笑着的,又冷冷的。
接着床垫在一阵下压后又是一个上弹,他站起来,将自己着装收拾整齐,啪的一声,门关上了。
我自嘲笑笑,用夹烟的右手撑起额头,喃喃的重复了周世程说的那句话:“活着总比死了好。”
只可惜我性格并非柔弱,否则定要为于临安随便一句话死一百次了。
………
我与于临安的关系就成了这样,偷情,在他那小兔子一样的男朋友永远不可能知道的情况下。
我知道于临安是怎么想的,他总是深知自己魅力的,深知我对他的痴迷,他所做的不过是践踏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可悲。
我是可以抗拒他的,却最终选择了放弃抗拒。
周世程说的对“活着总比死了好”,我宁愿被于临安羞辱,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愿最终像周世程那般后悔。
悔不当初毫无意义,只是空悲切。
我与他距离最近的时候是在床上他毫无感情的进入我,最远的时候,他在那遥远的地方,吝于看我一眼。
尽管办公地点同于家这样近,碰见的次数这样多,他的眼里,也总是没有我。
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角色,也自知无力改变。
但至少我还有偷情的权利。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着,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
过去他出现的尚算频繁,因为嘲弄我的新鲜感太过有趣,一年后,他已经鲜少登门,若是自我安慰的话,可以用他如今分担了家族大部分事物太过忙碌来开解。然而事实已经摆在面前,绝无可能忽视——对我的这种嘲弄和折磨已经让他失去任何新鲜感,过不了多久,他将不会在私人时间跟我有更多的接触。
他还喜欢买东西送给我,都是昂贵的,质地不同却名称总是一样的——链子。
各式各样的,不同名贵材料制作的男士项链,挂在脖子上,对别人来说是财富的象征。
然而对我,拴着,像是套一条狗。
他还强迫我穿耳洞,用那种简易的打洞器。
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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