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有更好的等着他,他坚信人的眼光应放远一些,但如今却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放不开,爱上那个老男人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也根本算不清楚。只觉得如果爱情是这样的东西,那么过去的自己简直堪称完美。
他终于觉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亡羊补牢。
亡羊补牢有两种说法,他自然不可能属于“为时不晚”的那个范畴。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终归是白费,那个人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在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打了电话来。
也仅仅是一句“生日快乐”而已。
他已经黔驴技穷,即便是知道那个人能交了新的男朋友也无能为力,只能一塌糊涂的在那个人面前发脾气,责怪别人乱插队——他都忘记了,爱情这种事情,哪能讲先后顺序,否则最有可能的也该是蒲南才对。
直到最终,在无计可施的时候,他不得不重新选择了欺骗,将自己弄得一塌糊涂,还编了个完美的谎言:“我本来都真的喜欢上你了。但蒲苗说你跟蒲南那么多年,都敢于背叛他,没有什么是能入的了你眼,只除了钱。”。
蒲苗确实那样说过,然而那个时候,他没有爱上朱泊,一点也没有。
那个男人只是笑,依旧无动于衷。
他终是明白了,感情的业障他造的太多,恐怕是迈不过去了。
。
。
(2。于渣攻的自白书——情之孽,完)
(是不是很罗嗦?俺也觉得。打字打的胳膊都抖= =|||)
(其实俺在冥冥之中已经感觉到了,这个番只会让于小渣的形象更坏,囧,没错,这就是俺的目的,因为俺要让朱伯伯的形象更光辉,HIAHIA,呃,貌似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囧rz……【于小渣:你要是敢把蒲南写得好,就等着受死吧。】俺俺真的觉得够呛啊T^T)
3。 蒲家那只的大学生活——情之初
给些温度变成雾,雾中看花不清楚。
——《7色花》简…迷离
进宿舍第一眼,我就看到他了。
酒瓶底的眼镜,缩着脖子,坐床上扒着桌子看书,那样子看着就想让人上去踹一脚。
我真过去了,连脚都抬起来了,就差那么完美的一踹。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还没一点反应,一点也不敏感,连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我想想,欺负同学是不良行为,更影响我在女同学中的光辉形象,就把脚收下来。一拳擂到他背上,捶的他缩着脖子抱着书咳了半天,才缓慢的扭过脸,“吓死我了。”
啧,说话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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