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这二万块是给林若用来抚养宝宝的,之所以一直没给宝宝起名字,也是想留给林若自己去起名字,他希望林若可以接收□,反正从一开始林若就已经又是爸又是妈了。
林若坐在地上,看着席子上已经可以坐着玩玩具的宝宝,手里拿着那张所谓的委托书,桌上放着一个纸包,包里面全是一百一百的现钞。张小艳是不是在没生以前就已经决定好了。
虽然张小艳这种作法让林若很难过,他更难过的是为了宝宝,有这么一个逃避责任的妈妈,可是,基于朋友,或者说因为宝宝,林若对于张小艳,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把宝宝抱在怀里,“以后你就叫林潇潇吧,妈妈不要你了,就跟着爸爸吧。”为什么要叫潇潇,因为萧复辉,林若其实还是忘记不了他,因为萧复辉,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喜欢女人了。和张小艳住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过那种想法,不止是对张小艳,以前在厂里上班时,好些女孩儿喜欢他,明里暗里想约会,可林若都没感觉。只要想到是会做男女朋友,或者谈恋爱之类的,大脑里会直接出现萧复辉坐在他家客厅里,“我的工作就是谈恋爱。”所以他直接给宝宝起名叫潇潇,就是想把注意力都转给宝宝身上,最好宝宝可以直接代替了萧复辉在他心里的位置。
张小艳的离开给林若带来最大的困难就是,经济来源没了,虽然他留了二万块给林若,可林若总不能一直就花这些钱,不作收入,他开始寻找赚钱的法子,潇潇大了,会爬了,不在乖乖的让他背在身上了,林若背着他只要不动了,他就会哭闹起来,所以这种情况让林若几乎是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去外面买东西的时候,看到外面那些摆地摊的,林若顺问了句,“生意怎么样?能赚钱吗?”
摆摊的是个本地妇人,见林若背着个娃娃,也没瞎说:“也就可以混个工资,一个月赚个六千七千的是没问题了。”
林若又问:“进货什么的好进吗?去哪里。。。。”
从此林若走上了摆地摊的路子,潇潇的一岁到三岁,林若都是在摆地摊,从买童装到袜子,从服装到饰品,他还卖过十字绣和女士包包,做这些生意也有亏过,不过还好,赚的还是挺多的,摆了两年地摊的林若手里有了近八万块的存款,一直到08年工业区里奶茶店火起来了,林若觉得这是个好项目,他所呆的这片地方好像也只有一两家奶茶店,所以林若在年初就盘下了了家位于XX电子厂门口的一家小饭店。这家电子厂很大,厂里总人数过三万,所以这里是再好不过的风水宝地了。
潇潇已经三岁了,因为长期和爸爸一起外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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