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想说,既然你全都知道,为什麽还要伤害我……
是的,没错,是他杀了Ryan,一枪毙命,他们都说Todd从来不亲手杀人,多半大概跟慧能将禅宗发扬光大却强调不立文字是因为他本身不识字的原因相同,就是因为Todd不会杀人,但他们错了,无论用枪还是用刀,Todd都是高手,因为他从来不肯相信谁,包括他总是留在身边的弟弟和Paul,他七岁以後,用大量的时间耗费在学习如何一招使人致命上面,他知道自己没有太多体力,知道自己不堪消耗,所以,唯有一下子让人死去,才能在关键的时候保全,这跟他後来越变越残忍越变越不留余地有很大关系。
他知道自己一身破绽,因此让自己不断的完美,他不开枪,一旦开了,必然致人死命,Ryan,是他亲手杀的第一个人,他本以为那人,会是则豪。
如果可能,他也不想选择这麽极端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显然,他没有别的选项。
Ryan是个杀手,还偏偏是个枪法见长的杀手,他笃定了要杀则豪,如果那天,自己跑向则豪,Ryan不会看不到他,大概在自己靠近则豪前几秒,则豪就成了那疯子的枪下鬼,打电话给则豪,则豪看到他的号码必定专注,那样的破绽,正是Ryan等待的,他距离Ryan和则豪一样远,所以,他用三秒锺衡量到最後,唯有一个办法,所谓螳螂捕蝉,他去杀了Ryan……
聚精会神的Ryan,不可能感觉到他的靠近,他的身上没有戾气,因为他从来不杀人,但这毕竟是闹市,他胡乱扯了车里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只灰色的棒球帽,是鸿文的,穿在他身上大出一圈,这里毕竟是闹市,他得三思,他绕过其他人,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穿戴整齐,则豪还在排队,这样的时候Ryan暂时不能下手,但给他的时间也根本不多……
他不是白痴,他知道当街开枪的後果,所以,其实,那天他用了两颗子弹,一颗引发在他们停在路边那辆车的底盘下,他顺手做了个小小的机关,连道具都不用准备,有段时间他每天都在盘算这类的东西,另一颗,是他自己打出去的,那才是命中Ryan胸口的一枪。
所以,枪响的时候,则豪第一反射是看他们的车,以为出事的是他,这个时候,他打了第二枪,距离足够近,用消声器的话也没有问题……
关键是,老天帮他,那之後下了一场暴雨,人们四散逃跑,他躲进暗处的转角,与则豪所在的位置行程一个小小的盲点,扔掉外套,将枪拆分卸掉,分几处扔干净,大雨打在他身上,冲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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