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癫关于今天贺津行提到解除婚约的事。
【苟住别怕我能赢:虽然只是随口一提但那绝对是试探!!是试探啊啊啊啊啊!!!】
【苟住别怕我能赢:那个狗男人,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吃醋就吃醋为什么要吓唬人!】
【苟住别怕我能赢:我当时要是眼泪再掉下来慢一秒现在我就是二次失婚少女了!!!!贺然就算了,和贺津行掰了,青山尼姑庵的蒲团预留本贵宾一位!!!!】
她应该是这辈子第一次公开用“狗男人”形容贺津行,这条消息发出去大概三秒,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吓得她差点儿把手机当炸.弹扔到床底下去。
身手敏捷地从柔软扥床上弹起来,明明知道对方看不见,她还是伸手扒拉了一下头发,犹豫了三秒才划开手机,凑到耳边,无比温驯地说:“喂?”
电话那边大概是被她温柔的不对劲的声音搞到,沉默了几秒,才喊了声,“苟小姐。”
不是贺津行的声音。
“方便来清吧这边接一接你的未婚夫吗?他喝多了,吵着要你……当然如果你不要他也没关系,我就把他扔在这,反正明天时间到了,他自己也会醒。”
声音到后面已经带着不正经的笑意,是江已。
“……你们把人灌醉了就不管他了?”
“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管的,他又吃不了亏。”江已笑意越发明显,“虽然我刚刚打发走了第四个来问贺先生是不是喝醉了的女人。”
酒吧这种鬼地方,永远充斥着蠢蠢欲动的家伙们,这些家伙不分男女,蹲在角落里,瞅准一个平日里正常社交大概无论如何高攀不上的人,等她(他)喝醉到不省人事,上前将其带回家,共渡春宵……
有个专用名词叫“捡尸”,说的就是这些人。
苟安一头问号,虽然完全不知道江已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知道这群人天天跟贺津行穿一条开裆裤,肯定也非恶意——
他们只是想要她过去一趟。
要是放平日里她肯定随便找个借口打发掉了。
但是今天下午她正巧在对贺津行产生无限的依赖,用周雨彤的话大概就是“抱大腿抱得有点儿魔怔”,所以此时听见江已这么说,等她反应过来的,她已经跳下床在穿衣服。
夜里光线暗,苟安也没想着要闪亮登场,睡裙外面套上宽松的厚毛衣,再抓过大衣,她匆匆出门。
从客房到清吧要经过很长的一段长廊,裹着一身寒气推开门时,裹得跟粽子似的小姑娘与酒吧里吊带裙、小高跟的名媛千金们显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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