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
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
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问题。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
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着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人家少见啊,太少见了!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
更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
这样的事情,温润怎么可能同意?他都恨不得抄起棍子打死她们!
“我是温秀才,秀才功名有二十亩地免税,我还是秀才里的廪生,加五十亩地,所以名义上,我有七十亩地免除赋税!”温润淡然的道:“老王家一共二十亩地种了粮食,我男人走的时候,可是托付给了张大爷家,一年给二百斤粮食就可以,二百斤粮食,还养活不了我们家一个小妹妹?我打算在这里再买五十亩地,一共七十亩地的赋税,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小丫头?童养媳?真是笑话!何况我是见过马里长的人,马里长可是跟我说了,你们跟我们家没关系了。”
马里长可不是那长舌的汉子,这些都是杨大婶跟他嘀咕的,但是温润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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