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又继娶了郭槐为嫡妻,后来李婉被晋武帝司马炎特赦,司马炎考虑到贾充已经继娶了郭槐为妻,于是特意下旨允许贾充再迎回李婉,两人并为嫡妻,也就是并嫡之风。
但是贾充的继妻郭槐认为自己帮助了贾充成就事业,而李婉现在却要回来和自己均分贾充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坚决反对贾充迎回原配妻子李婉,而贾充惧内,于是他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自己两位嫡妻并立的旨意,他说的很冠冕堂皇,以不可违背礼法为理由,拒绝了重新娶李婉为妻。
不过贾充对李婉也还算比较不错了,贾充后来给李婉买了一套房子,安置在外面,并按月给她钱花,养下人服侍她,还允许自己与李婉的儿女经常去探望,只是贾充自己却因惧怕郭槐从不登门。
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贾充并娶两位嫡妻这是很少见的事,也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两位嫡妻并立的情况,这也叫作并嫡之风。
但是并嫡之风并没有在当时流行起来,毕竟统治者是不提倡的,直到后来男女观念极为开放的唐朝时期并嫡之风才开始兴起。
虽然唐朝的法律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男人在现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妻子,但是唐朝经济繁荣,文化鼎盛,人民生活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有钱人比较多,在民间一些土豪暴发户就流行起了并嫡之风,而且在并嫡之风的影响下,也让后世明朝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平妻,其意就是和正妻名义相等。
因此在唐朝多妻并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虽然唐朝法律始终是坚持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多妻并立的风气并不合法,但是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官府也是默许了这种风气,但是嫡妻的合法性在唐朝还是不容置疑,嫡妻和平妻如果产生家庭经济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还是偏袒于嫡妻。
到了宋朝还是承袭了唐朝的法律,而且宋朝有鉴于唐朝并嫡之风的流行,因此还特意出台律法严禁民间私下多妻并立,在宋朝如果多妻并立,被官府查出来是很严重的罪名,男子会被判流放,而作为平妻的女子则会被强制离婚,宋朝对古代礼法十分看重,因此一夫一妻执行的也很严格。
古代女人地位低下,但“妻”的地位却不容有失,因为妻子是要给男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另一半。
当然,纳妾还是很随意的,但是宋朝律法明确规定妾的地位不得高于妻,如果有妻子告到官府,丈夫偏向小妾,刻薄妻子,那后果也很严重,小妾会被强制离婚,丈夫也会被罚。
宋元时期基本都是如此,到了明朝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在《大明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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