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思放到稿子上面,在原小说的基础上,他开始着手写剧本,这是一件很耗神的事情,并不轻松,所以他要很多一部分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
他在m网上的文又开始断更了,下面一大群的读者留言催更,他发了一个有事请假一段时间的通知,而后就没了音讯。下面的留言谭文韬偶尔也会看,见到感兴趣的也会回复,不过基本上断更的时候他都不敢现身,怕被读者催文。
熊老大知道他最近在忙着对稿子写剧本的事,基本上也不打电话来催稿了。
住在王崇礼这里一日三餐都有人端到他的面前,还有管家和仆人做事。再加上王总的身材保养的不错,床上把他伺候的也舒服,但是那个男人在床上能稍微克制一点的话,谭文韬回觉得他住在王崇礼这里的日子会更怯意一点。
不过现在他的小日子过地也挺滋润就是了。
昨晚睡地早,早上在王崇礼一醒来,谭文韬也跟着醒了。
“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王崇礼在镜子前站着穿衣服,想起了今晚有一位老朋友举办的宴会,到时候他可能要出席一下,他就想顺便地带青年过去见见人。
他人虽然不在家里,青年在家里每做的一件事他都是知道的。青年总是宅在房子里也不好,还是得把人带出去外头透透气,他最近忙了点儿,等忙完了这段时间可能要好一些。
有时候王崇礼会觉得自己在家里养了一只猫儿,一想起来让人心里就痒痒的,所以每天不管是忙到多晚他都想回来抱着人睡觉。
平时他的睡眠是有点困难的,这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青年在,他夜里奇迹般的好睡了很多,基本上能一觉睡到早上的那个点醒来。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享受过这么好的睡眠状态了,所以这让他每天看起来都精神奕奕的,状态非常的好。
既然他把青年拐了回来,王崇礼也不是想着玩玩就散,而是存了心想找一个人定下来的心思。他已经过了纸醉金迷,过那花花世界的日子的年纪,现在就是想找一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固定的伴儿。
“哦。”早上起地太早了,谭文韬打了一个哈欠,又趴在了床上。听到男人的话,他嗯了一声,也没问是什么宴会,会有什么人,就答应了。
反正去参加宴会,就会有人不是?只当是王总带他出门去应酬。
“起来吃完早饭,等中午再上来睡会?”王崇礼穿好了衣服,过去亲了亲青年的脸,带着宠溺的说道。
“嗯。”谭文韬应了一声,才有点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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