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老板家境优越,人又标致,从小到大从来没缺过跟他示好的姑娘,后来长大了,发现自己不喜欢女孩,向他求爱的男人也从没断过。可他这些年一直没谈过什么太走心的,归根到底,还是孟珩这人年轻的时候太理想主义。
冲着他皮囊来的,他看不上。想跟他谈精神世界的呢,他又嫌人家俗套。拖来拖去,过了二十六岁,也就开始享受起一个人的生活了。
直到谢泽莽撞又兀然地把“喜欢”两个字搬上明面,他才恍然思考。
扪心自问,他确实喜欢谢泽,谢泽像是年轻的他,又不像。
他们爱好相同、意气相投,他小的时候也和现在的谢泽一样,有空就爱扎在炎城的郊区,把所有的精力都发泄在摩托赛车上,追风的感觉就像是一种驯服,没有哪个男孩能拒绝,少年时代的孟珩也一样。
这是他们的相同。
不同的是,孟珩一早就没了少年气。
真正的失去就像是悄然来临的初秋,没有具体的日期,只是某一日,当你忽然想再抬眼去找枝桠上翠绿的树叶,却发现不知不觉着,树叶已经落入泥地。
孟珩的朝气也如落叶一般,早早地融化在无人问津的角落之中了。
谢泽相反,他永远是明亮的,永远站在阳光里,永远是那片在秋风中飘向远方不坠泥泞的叶。
谢泽不知道,孟珩经常在画画的间隙抬眼看他,哪怕他只是没骨头似的偎在躺椅上,孟珩也总能看到他身上那股子生气,再说的难听些,孟珩觉得那是活人气儿,是自己身上逐渐流逝的东西。
他是喜欢谢泽的,这喜欢是欣赏,是向往,是守望,但惟独不是爱,不是情爱。
孟珩这些年都坚持靠自己去得到想要的,而不是通过靠近而索求。
他喜欢谢泽身上的蓬勃,只是因为年少时,他想要得到而未得到。至于现在,历尽千帆过后,年少时纠结着想要得到的、无比珍视的东西,对他而言早已分文不值。
谢泽就像是他童年的另一种模样。
一种曾经渴望、现在释怀的模样。
嗡嗡——
嗡嗡——
手机不停地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