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他很懊恼似的揉揉自己的头发,“你还是第一个我杀不死的人。”
“谢谢你还把我当个人啊,”我拧起眉毛,“现在尊贵的本人类要回家了,人类是需要穿衣服的,所以能不能别废话把衣服还给我。”
他盯着我看了半晌,忽然大笑起来,趴在地上笑得直不起腰,“真是太有意思了,我可舍不得让你走。”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从滑溜溜的瓷砖地板上爬起来,踩着格子走到那个大概是脏衣篓的篮子前,弯下腰巴拉里面的布料,“有缘何惧难相会。”
能从身后感到他的视线,光着腚在别人面前弯腰撅屁股的确实不太妥当,但现在我更害怕不能准时回家。
看着我翻了一会儿,他才说我的衣服在原来的那个房间里。在他离开去拿回衣服的期间,我上下打量起了现在所处的浴室。大概是他划分出来专门分尸用的,瓷砖的颜色变得像老烟民的牙齿,看着有点恶心。空间设计没有做干湿分离,没装浴缸,地面面积躺一两个人绰绰有余。马桶旁的置物架上摆着的不是厕纸之类的厕所用品,而是刀具和钝器,看来他平时并不使用这里。
也是多亏了我的特殊体质,现在这里完全看不出有杀人分尸的痕迹,一滴血不剩全部蒸发了,否则又是脑浆又是血的,打扫起来估计够呛。
他带着我的衣服回来,我一边穿上一边往客厅走,问他能不能送我回家,他拉开窗帘说不用,让我自己走回去就行。
我凑到窗前一看,不算太惊讶的发现我的卧室就在对面,原来如此。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他说不久不久也就两个月左右。
既然离得这么近,我也没必要急着回去了,太早回去也会让他们起疑。干脆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他忽然问我:“你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
“理科。”
“巧了,我是艺术生,七八年前的时候。”
“哦,是挺艺术的。”
“理科生学习很累吧?”
“嗯。”
“你几岁了?”
“高三了。”
“难怪,”他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现在的孩子真不容易。”
“是啊。”
时间过得很快……墙上的电子钟不知不觉跳到了十点32分,我也从沙发上跳起来拿起书包打道回府。
但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不想回家,为什么我就是死不了呢?
我活着到底是对谁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