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走掉的大有人在,何况院长在宰那些人的时候,报出的价加起来都没这次划的口子大。
三千?五十五觉得论斤论两卖了他也值不起这个价,就在他以为无望的时候,岁笙却做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举动。
她直接将左手佩戴的手镯取了下来,在一老一下两人的注视下,将手镯递给了院长:“你看这个镯子够不够?能不能抵过当年的两个。”
院长看着手镯,激动得说不出话,直接一把抓住那枚盘丝金镯,握住它的手都是颤抖了,好像得了帕金森。
抬手将镯子怼到眼球前,细细打量着金镯上的色泽,在入手发现这足金的分量,更是喜不自胜。
[戴芬:竟然是实心的,是实心的!这分量最少值五千块!人傻钱多的终于让她给碰上了!]
比起心情激动得恨不得原地起飞的院长,五十五则是震惊到说不出话。
[五十五:头一次见自己把钱往外抛的,她还真听信了?我也值得起这身价?]
震惊之余还有一丝丝茫然,之后是一点形容不出的开心?他不该开心才对...
两人截然相反的心声传来,岁笙其实交出手镯时其实也有点后悔,后悔没买个更粗的。
但是再粗的价格是上去了,但样式戴在手上,实在有些土豪的既视感。
岁笙再次跟院长确认这个手镯她收下了,人就可以带走了之后,将兜里的录音笔按下结束。
这手镯包装盒收据她都留着呢,六千六百六十六,这价格既顺且贵还判得多。
先拿这个递个投名状,让警局有介入调查的理由,之后的事慢慢查,不能打草惊蛇,再让另一个主犯跑了。
岁笙拉着小孩往外走,去发现根本拉不动,低头一看,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红眼兔了,又红又肿,死死盯着她看。
岁笙直觉不妙,她可没打算将小孩拐回家养着的,她做的饭自己都不吃,哪还懂养孩子?
一个拉一个不动,小孩倔劲上来,她也没办法,见院长已经拿着心心念念的镯子回屋欣赏了,她只好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以他的小脑袋瓜,理解应该不难,事实上理解得相当容易,每一句都听明白了,就是不愿意相信。
五十五直接绷不住了:“你还是不打算带我走?!”
岁笙见他哭得稀里哗啦,赶紧安慰:“至少你和其他小孩的生活环境会好很多,而且我也将我开的那家饭店地址给你了,以后再有什么事都可以去那找人帮忙。”
五十五心情大起大落,这几句安慰的话并没起多大作用,反而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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