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也没有。老板说。
为什么?小丫问。那是差不多一百块钱呢。
没干满一个月没法算工资。老板说:能让你顺顺利利地走就不错了。你的服务态度不行,给饭店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按说我还得向你要损失费呢。
小丫没有再说话,她换下工作服,走了出去。她已经知道有太多的事情自己没有办法去理论,没有能力去理论,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去理论。后来她在大街上碰到了在那个饭店工作的另一个女孩,女孩说她也碰上了类似的事,但是她过了关,而且还挣了一笔三十块钱的小费。喝就喝呗,只要能喝,不掏钱的酒,不喝白不喝。喝个交杯酒又怎么了?反正不是真的。他想着拿咱们开心,咱们就逗他玩儿呗。他们出钱乐,咱们挣钱乐,何乐而不为呢?你倒好,既为这丢了工作,还给老板省了一笔工资。值不值?那个女工说她。
小丫笑了笑。她也不知道值不值。她只知道,那一刻她想那么做。她也没有反驳那个女工,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规则和逻辑。在一定的情感领域之外的人,她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去干涉,她也没有兴趣去干涉。
阿美
这一段时间,十元店的女客只剩下了阿美和小丫。陈哥经常过来,每次都是给阿美派导游活儿。阿美一见陈哥就两眼放光,拽着陈哥说要慰劳慰劳陈哥。陈哥都只是笑而不答。阿美和小丫也越来越熟。有一天晚上,阿美收工回来得早,两个人早早躺下,闲聊起来。小丫询问阿美的经历,阿美说她是安徽人,唱过黄梅戏。这时小丫再去看阿美的眼睛,微微地向外鼓着,果然很适合在台上传情。
阿美也确实曾经和戏有缘。阿美告诉小丫说,她是在安徽宿松长大的,从小就爱唱爱跳,黄梅戏尤其唱得好,在地方上很有一些名气。初中毕业后考上了当地的戏校,有不少剧团提前都来相看她,想让她毕业后去当台柱子。她觉得自己反正捧上了铁饭碗,便很有些飘飘然了,开始谈恋爱。戏校里有成人班,她和一个大她五岁的男孩子好上了。那个男孩子带她下馆子,看录像,溜冰,跳舞,她很快便失了身。后来那个男孩子又带着她与其他男孩子女孩子一起群居群宿,被学校发现,把她开除了。开除之后她想自己反正已经这样了,又没脸回家去见父母,就在社会上胡乱闯荡起来,给歌厅唱过歌,在保龄球馆当过陪打女,在酒店里当过啤酒小姐,最后走上了这条路。
当啤酒小姐的时候,你多大了?小丫问她。
十九。
走到这一步,你的心里没有斗争吗?
你怎么像个记者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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