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她养成了一个习惯,每逢有人要和她谈生意的时候,她就会问:是你自己吗?
还有一次,一个人把她带到酒店里,说好价钱是三百。可是在做的时候,上来的是三个人。到最后,小丫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他们给的钱还是三百。
我也不会给我的亲人丢什么脸的。小丫也在心里说。他们都是肆无忌惮的人。可肆无忌惮有时候也是多么孤单啊。
五年就这么过来了。五年里,她的日子还算平安。要是不回家,当初她一定还能做下去。凭她的条件,就是放到现在也不至于站到街边吃几十元一次的“快餐”。
但是她回来了。
是她自己想要这种安稳日子的,是她想要回来做贤妻良母的。
她该认这个命吗?
崴了脚的刘小丫就这样坐在街角的石头上胡思乱想。这是她从小到大熟悉的城市,可她却有些迷惑,弄不清这是什么地方。远处一团朦朦胧胧的蓝光,那是她的紫蔷薇影楼,那是她的家。只要她伸出手,仿佛就可以抓到那团光。可是她没有伸出手。她坐在那里看着她的家。她的家,离她是那么近,又是那么远。
回家
小丫决定彻底回来是因为两件事。
第一件是一个小姐妹得了病。不是普通的病,是艾滋病。那个小姐妹是湖南人,身材很玲珑,喜欢吃火锅。她的症状开始只是舌头两边有些白,大家都以为是吃火锅吃的,没怎么在意。她也忌了口,吃了一些消炎药,可怎么也没吃下去。后来连舌头中部也开始发白,她烦恼极了,说着惯语“搞不赢”,去了医院,到了医院就没再回来。
有一段时间,小丫总觉得这件事情是假的。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口腔里的一个小毛病怎么就成了艾滋病呢?这件事情以后,她们都去查了查,没事儿。仿佛凭空捡了一条命,那天晚上,她们去外面喝了酒,酩酊大醉。一路唱着歌回去,把夹杂着东西南北中方言味道的醉话涂了一条街。那个瞬间,小丫忽然觉得太倦了。她第一次想要去火车站,买张票,回家。
一个星期之后,她就碰上了抢劫。
那天,她上的是当时正流行的“水晶妆”。这种妆讲究的其实就是如何用粉底上妆。在上粉底之前,先涂上一层日霜,这样可以保护皮肤,并且能够提高粉底的附着力,使粉底涂抹得更加均匀。然后用小刷子蘸一点儿遮盖霜涂在眼睑上,用无名指轻轻涂抹,直至完全掩盖住黑眼圈,在鼻翼两侧也涂上一点掩饰黑头和暗影,最后全盘检查一遍脸部,把那些零零星星的褐斑,粉刺留下的疤痕以及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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