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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刘氏杀夫案,夫妻成亲八年,夫张六打渔贩鱼为生,八月十六清晨出门打渔未归,三日后,因野狗刨食断手被人发现报官,张六横死被埋家中后院一事曝光,刘氏被认定杀夫凶手,报明年秋后处斩。”
刘复随手拿起最上面的一份卷宗念到这里,咦了一声。
“这是去年的案子,后面不都复核定下结论了,怎么还是悬案?”
陆惟道:“案发此前三个月,张六的街坊邻居曾数次看见他出入当铺,也听见他们夫妻俩因典当刘氏嫁妆,起过几次争执,刘氏曾扬言要杀了张六。”
刘复:“那不是很清楚了?刘氏不忿张六没有收入,还要典当自己的嫁妆,趁他不备的时候将他杀死。”
陆惟:“张六是渔夫,打渔是个力气活,张六打渔多年,拖拉渔网需要很大臂力,张六力气只会比屠夫大,刘氏一个弱女子,很难在张六清醒下将他杀害,就算是将他灌醉趁他睡着时杀人,那么杀人后为何还要分尸埋在自家后院?左邻右舍既然能听见他们夫妻吵架,那么刘氏分尸的动静,邻居肯定也能听见,这点是说不通的。”
刘复语塞。
陆惟又道:“还有,两人成亲八年,膝下唯有一女,根据邻居供词,张六平日虽然诸多埋怨,但对女儿委实疼爱有加,刘氏同样也是爱女如命,有这个女儿在,刘氏杀夫,女儿就会变成孤儿,即便为了女儿着想,她也不可能为了几句口角就干这种事。”
刘复:“那你后来是查出什么了?”
陆惟:“洛州境内从去年八月起连续两月左右无雨干旱,无鱼可捞,张六没有生计收入,只能四处打短工,帮人搬点货物维生。为了贴补家用,刘氏也去接了些针线活回来做,给她活计的是洛州本地大户钟家,钟家仗着跟洛州刺史有亲,纵容独子为非作歹,专门对有姿色但家境贫寒的女子下手。”
有姿色,才能入钟大郎的眼,家境贫寒没有背景,出事了也无法上告,只能认栽。
“张六死亡当天,刘氏被喊到钟家,说是有个新花样让她绣,非得当面说,当天晚上刘氏回来,张六却一直失踪,她怕名节有损,也知道钟家与官府关系匪浅,直到被抓也不敢声张。她被认定杀夫之后,曾多次喊冤,但已无济于事。”
刘复听得入神,不由皱眉:“那张六和刘氏的女儿呢,两口子一死一被抓,女儿岂非无依无靠?”
陆惟:“女儿从父母出事之后,就被钟家以育孤为名接入府,我曾派人查过,那小姑娘已经签了卖身契,按的是刘氏的指印,但刘氏信誓旦旦,说她绝没有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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