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以来,我都想当面跟您道一声谢。虽然我也知道,这之前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知夏道:“我确实随手帮了不少人。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其实当初我第一眼看你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
这话其实是半真半假。她是听见名字的那一刻才确定的。
李明珠显然特意打扮过,头发做了造型,妆容精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进口的高级女装,虽然不像晚礼服那样华丽,但也肯定是在知名走秀上出现过的高定款。
无不展示着她现如今的光彩夺目。
李明珠只苦笑:“有道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叶知夏摇头:“是金子总会发光。你之前只是明珠蒙尘。你信不信,就算没有我,你一直在哪个庄园里,你依旧会有不输于现在的成绩。”
李明珠头脑清晰的道:“我信,但我也相信,那未必是新生,也有可能是深渊。”
正是这份头脑清醒,才能造就她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
叶知夏的好奇几乎达到了巅峰:“所以,方便说说吗?”
第140章 赚钱小天才 !
李明珠也确实需要一个倾诉对象。
她的过去太特殊了, 如果轻易跟外人透露,只可能会给未来挖一个坑。
而叶知夏见识过她过去的一角。
而且直觉上来说,这人值得信任。
“李明珠是我后来改的名字, 我原本叫李二妹,字面意思,家里生的第二个丫头,连正经名字都不配有。而我弟弟, 叫国栋。”
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些宽松, 鞋子还是我自己做的, 鞋底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 我就在鞋里垫了块树皮当鞋垫。”
人的苦难是没有尽头的。
叶知夏的童年已经很不容易了,但听别人的过去, 依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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