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眯着有眼睛看着眼前如画美景,有些感慨,真是什么时代配什么文,如此风景配上诗词歌赋,方是十足风情,若在前世的充斥着光电的钢铁森林里,也只能听听那嚼字不清的周杰伦了。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我喃喃的念着,这里的应该换过谁家少女了吧。
“师,额,表姐,前面就是京城的十景之一,归雁塔。据说在若是一对情侣爬上顶层,在山盟海誓时能听到塔顶的风铃响起,就是白首到老呢。”常清书兴奋的说道。
我笑着反驳:“那有何难,只要在盟约的时候拿一竹竿,将风铃敲响便可。”
常清书看了看周围听见我“惊人”之言后怒目相向,连忙厌世道:“人为穿凿怎么可以。只有铃自己响才显示是良缘天择,命中注定。”
周围的人都点点头。
我笑道:“难道盟约的时候,风铃不响那情侣就要闹分手不成。良缘天择,命中注定,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从父母换成了老天爷而已。喜欢一个人并不是老天叫你喜欢的,既然如此,又要他答应什么?”
常清书那里说的过我,只好跟周围怒视的人陪笑。
我见她郁闷的样子,不由得乐了,我果然是没有什么浪漫细胞啊。安慰的拍拍她的肩膀:“好了,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你当什么真,我不会去敲落雁塔的风铃的,何况我现在也没有什么情侣啊。”
“原来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周围的人看着我露出这样的表情。
第 18 章
归雁塔有九层,对于年轻人并不算什么。不过仿佛是约定俗成,爬上这座塔的多半是青年情侣,少有游客。
我站在塔顶眺望了一会风景,感觉空气似乎也比塔下的要轻薄一些。
常清书嫌塔顶无聊,陪我站了一会便下去了,我们约好半个时辰后在不远的茶摊见面。
过一会又有人上来了,本以为她站一会也会下去,没想到却站了未离。我有些好奇,向另一侧移步稍许,瞧见那人的侧影。
这一瞧,却让我愣住了。
心中微微苦笑,我前世看惯电视和杂志上决难俊男美女,总觉得人的相貌在美丽终有个限度,不过是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再怎么完美的结合,也不至于真叫人神魂颠倒。
如今见着他却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给我这个种自信的克星。
他虽然现在是一袭女装,大约是为了出游的便利,我却是一眼看出他就是那日在我摊子前买我大凤凰的男子。
惊鸿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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