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是不是?
父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着想。
父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着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将来儿子毕业去教书,那薪水还不够他娶老婆,不如帮我把饭店做发达了好。”
母亲说:“世世代代在蝇头小利里打滚,谁看得起你!当然是读书人清高,你没听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是你的虚荣感!”父亲提高声音,“有几个钱,就学清高。”
我笑笑。他们才我一个儿子。母亲嫁父亲时已经二十八岁,本来很不愿意嫁入一片小饭店,真的嫁了,两夫妻感情又很好,父亲很尊敬母亲,一般有关文件的事,都取得母亲同意:母亲念的书比较多。
如今饭店变出三间,加上这个蒸蒸日上的饭堂.可是正如母亲说,这一行事事得亲力亲为,不高尚。倒不如一个大学教授,两袖清风,潇洒风流,叫人崇敬。做生意也行,要做船,做银行,出入华尔街,这种小生意…但父亲是个忠实的小商人,我相信他是唯一报足入息税的商人。他们两个我都爱。
我第一天上工便注意到费薇恩。她是大学生,毕业后刚找到工作,把学校的青春纯洁带到办公室,然后使这个小小的饭堂也沾着光。
母亲对“大学生”是很敏感的。
以前我有一个小女朋友,才看三次电影,母亲就反对。“我打听过了,她家里开家庭式胸围厂!你想想,多难为情。”
我不觉得难为情,但因为我是母亲的唯一儿子,所以不再与这小女孩来往,人家心中一定不太高兴。
母亲应该喜欢费薇恩——她的同事连名带姓地叫唤她。我听到,所以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女孩子有本事在阴霾中带出阳光,她那浓眉大眼使我印象深刻,我暗暗的记念她。
每天早上,我为她准备好一份咸牛肉芝土三文治,因为她上班总有点迟到,赶着要,我不想她等太久。
每天早上她都说“谢谢”,很温和很亲切。但是她对每个人都很和蔼亲切,作不得准。
她那种风度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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