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时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点回家,她会说:“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这句话,我觉得一句是我的错,是我把她娶进门的,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识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给她带回来衣服,她总是装得很喜欢的样子,是不是真喜欢,我并不知道。
我把口袋里的小字条掏出来看,纸上写看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名字。我才发觉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应该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凭什么呢,因为我的虚荣感?因为她的寂寞?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约了两三个朋友吃饭,你可以出来吗?”
“可以。”她说。
“七点半我到你家门口接你,请你把地址说一说。”
她说了,说得很详细,证明她是办惯事的人,非常的老练而且爽快。
她的声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没有的,洞悉了整个天地。
好像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昨天不过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把那件事看得那么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与他聊了一会儿。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听朱明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他说:“家里有点钱,毕业回来了,闲着也是闲着,你叫她到什么地方去找工作?无聊得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誉也非常的坏,但是现在的人并不计较这些了,她是很特别的,我如果不是与她家里有太深的关系,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挂上了电话。
但是我找她的时候,她在家,她并没有出去,并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对她来说,那不算什么,追求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这个能力吗?恐怕一辈子也不能够呢。我忽然非常反悔晚上约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应了。
我去接她的时候,她站在家门外的巷口,黄昏。她家那条巷子密密的是桂花树,她人站在那里,很准时,一派外国作风,一身白衣,裤子是束脚管的,益发像个古代的女奴打扮,是她自己思想的奴隶。她并没有笑,我替她开了车门,她坐在我身边。我看她一眼,她也看看我。
我问:“我们今天去吃川菜好不好?”
她简单的说好。
我看她的手,她的手握着一只精致的皮包,手相当的大,手指甲上没有搽任何东西。她是个倔强的人,毫无疑问。
我问她:“打算在台北耽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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