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的路灯间歇的阴影中嘴角微扬,但泠懿并没有注意到。“你会就是小狗吗?”,她不禁低声呢喃着。
......
“要一份五宝的。你呢?”
“嗯,也要五宝吧。”
“嗯。”“滴~微信到账........”
“诶,你........?”
“没事,我替你付了,坐下吧。”
我本以为她只是问我吃什么,没想到她直接替我也付了,动作之快还不给我反应的机会。她扫码的时候掏了手机出来,坐下后也拉下通知栏看了眼才收回。给我机会看到她的手机和手机壳,手机应该是苹果的新款,手机壳是透明的,里面夹着一些应该是乐队周边贴纸,有姐姐的乐队,其他我没看清。等待云吞上来的时候莫名有点沉默,她又不玩手机又不说话,我自己一个人玩手机好像也不是太好,虽然我感觉她应该不在意,但我自己会在意。她右手摸了摸下巴,眼神似乎飘向窗外闹市那车水马龙。不知为何,在她面前我总感觉有点坐立难安,心跳似乎也加速了一点,我抿了抿唇,太尴尬了,还是掏出了手机。我的手机壳很朴素,是一个电影《末路狂花》的周边手机壳。
我注意到她看了一眼我,然后说到:“你手好好看。”
“呃,谢谢。”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倒不是没被人夸过,甚至经常有人夸我来套近乎,但一般都是夸衣服好看,不然的话就会显得有点没有分寸了。至于夸我手好看的,这是第一次见。而且,总感觉有点怪怪的,普通人不会第一时间注意别人的手的吧,哪怕是好友都不一定会注意到手。
我被她这么一说,下意识缩起点手,恰好云吞也上了。边吃,我也边打量回自己的手——她评价到好看的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肤色倒不是如小说里常常说的什么温润如白玉,而是有点病态的雪白,有一两点红斑看得到藏于皮肤下面的血液和淡淡的青筋。也许的确的是好看的,我自己并不特别手控。我的XP说来也许有点怪——我喜欢脖子,是的,脖子。但也经常刷到一些手、脚的帖子,毕竟带le tag的帖都会推给我嘛。感觉我的手应该也不算特别好看吧。
“你有没有发小红书?”
“什么意思?没有。”
“感觉你很适合去做博主啊,你这么好看。”
“呃,没有,我不是很喜欢和别人分享生活,朋友圈也很少发。”
“哦,是吗?”
她吃的很快,我还在细细品尝五种不同馅料的云吞。她就已经都快吃完整碗了,静静等着我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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