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只单卖书了。
这间书城一共有四楼加一个地下室,从文书用品到精品礼品,从运动用具到布偶娃娃,明雋是低估书城的好玩程度,回想高中时代,她是很喜欢这种店,后来上大学,她最常去的是夜店,还有唱歌。拿起架上的一支蓝色原子笔,她高中最常用的,因为当时崇拜张妍,所以特地用了跟她一样的牌子。明雋突然惊觉,除了签名,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字了,好颓废啊,忍不住自嘲起来。明雋此时要跟林璇分享,但林璇早已不见,消失在茫茫人海,心急了,马上放下笔去找。最后找到,其实也没离她太远,就是隔壁的隔壁,在外国经典文学书籍的那一排站着看。
「小王子?璇姊姊,我记得小时候你有念给我听,我很喜欢。」
明雋不知道应不应该打扰她,可看林璇拿的书,她的喜悦没法忍,那是她们共同的回忆,这么多年来,你也没有忘记我吧?
「我记得。」
彼此互看,这个回答也是明雋想听的,但林璇的口气,听来有种刻意迎合的感觉,让人没办法真的很高兴。
「我后来收藏一本法文版的。」把中文翻译版的书放回架上,林璇接着补充,这句就有不一样的语气起伏了。
明雋找不到话,气氛又僵了,听周围闹哄哄的人声,早没有书城的气氛,更别提那种两人单独约会的曖昧氛围。从傍晚到夜晚,这五层她们都逛了,林璇是买了一堆的笔芯文具,是上班要分给组员用的,对此,明雋对她的喜欢又多了好几分,林璇果然是贴心的组长,自己掏钱买,好想当你的组员,可以调去生產部吗?
「说实话,这些东西,公司应该要给,让员工自己准备,不合理。加上无尘作业,这些东西,不合格,是不能带进產线用的。」
许多年后,再听林璇抱怨,明雋有雀跃,在她身后乖乖的听,彷彿回到小时候,开啟了「跟屁虫」模式。
「可是还是要用?」
「长官是睁一隻眼闭一隻眼。难道要因为这种小事,就都不写报表?不回报机器的状况?不可能。所以公司的标语都是假的,全都在做反面的事。只有在客户来视察,我们装装样子拍拍照,交差了事,像个傻瓜,但你觉得那些大老闆是笨蛋吗?会不知道我们这些公司工厂的小伎俩?」
林璇的话变多了,此刻像是在跟学生讲道理,还用不容反驳的问句方式。明雋的眼神回到最初的爱慕,她似乎明白自己到底喜欢她什么了。
「璇姊姊,我喜欢你。」
所以她就挑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时机告白了-林璇跟店员结帐的时候。林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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